食物店铺
- 制造冰皮月饼的店铺,须在设计及设施方面符合食物环境卫生署订定的发牌及持牌条件。
- 制造冰皮月饼的店铺应订立一套清洁及消毒计划,以监察和管理所有可能会影响冰皮月饼食用安全的设备、用具和冷藏装置。
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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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应向信誉良好及认可的供应商购买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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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货前应先检验送抵店铺的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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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验收的人员应尽可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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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没有任何受污染或损坏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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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冻∕冷藏原材料在运抵店铺时的存放温度正确( 例如冷冻食物存放在摄氏四度或以下;冷藏食物存放在摄氏零下18 度或以下) ,并且没有迹象显示该批原材料在运抵店铺前曾于不适当的温度下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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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确定供应商已订立及全面实行适当的抽样检验制度,确保原材料符合议定规格。
贮存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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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确保原材料在适当环境下贮存和处理,以防止原材料变坏、损坏和受污染。应按照「先入先出」的原则取用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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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须在适当温度下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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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冻的原材料应贮存在摄氏四度或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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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藏的原材料应贮存在摄氏零下18 度或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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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确保包装物料不含有毒物质,并适合用作包装冰皮月饼。贮存和处理包装物料的方法须清洁卫生。
配制和贮存冰皮月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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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让处理食物人员接受适当的训练,使他们学懂如何处理和配制冰皮月饼。同时,他们亦须接受个人卫生训练,让他们懂得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避免冰皮月饼受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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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藏状态的原材料应放置在摄氏零度至四度的环境下解冻。应尽快使用已解冻的原材料,以确保原材料不会在摄氏四度以上的环境下超过一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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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室温下配制的制成品须在一小时内冷却至摄氏四度或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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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藏制成品须贮存在摄氏零下18 度或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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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制成品的包装上加上适当的标籤,说明正确的贮存方法。
运送、分发和陈列冰皮月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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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以恰当的方式及在适当的温度下运送、分发和陈列制成品,以防止制成品变坏及受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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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送、分发和陈列制成品的设备须尽可能设有准确可靠的温度控制及监测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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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按制成的先后顺序存放制成品,并确保制成品按照「先入先出」的原则分发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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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确保售卖冰皮月饼的认可零售店铺设有适当及足够的冷冻或/及冷藏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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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确保零售商清楚知悉贮存、处理和陈列冰皮月饼的正确方法。
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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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设立一个预防性的食物安全管理系统( 例如食物安全重点控制系统) ,确保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在制造过程中尽量避免食品可能受到化学性、物理性或生物性(例如病菌)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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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
若需要更多资料,可向本署传达资源小组查询:
电话:2381 6096
地址:九龙钦州街西87号食物环境卫生署南昌办事处暨车房4楼4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