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食物安全中心(下称中心)联同消费者委员会(下称消委会)合作进行研究,以探讨市面供婴幼儿食用的预先包装食品所提供的营养标籤及相关声称的标示情况,旨在鼓励食物业界参考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有关标准和指引,为这些食品提供正确和没有误导成分的营养资料。
研究
2. 是次研究在2011年8至9月期间进行,从本地超级市场、婴幼儿用品专门店及其他零售店铺搜集共117款较常见主要供不足36个月大的婴儿及幼儿食用的预先包装食品,以检视其营养标籤及相关声称,并与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有关准则及建议作出比对。研究样本涵盖谷基类食品(包括谷物粉和饼类)及罐装食品(包括蔬果类、肉类、甜点和膳食)。
3. 是次研究显示在117款样本中,80款样本(占整体样本的68%)有中文/英文标示完整的营养素表。该80款样本中,33款(41%)同时以每100克/毫升及每分建议的特定食用量标示营养含量,而79款(99%)在营养素表上同时标示能量以及蛋白质、总脂肪和碳水化合物三种主要营养素含量,即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有关食品法典标准下要求标示的基本「1+3」。在29款以中文/英文标示完整的营养素表的谷基类食品中,27款(93%)及18款(62%)有按食品法典委员会的要求分别标示钠及维生素B1的含量数值。
4. 至于声称方面,33款样本(占整体样本的28%)载有一个或以上的中文/英文营养或健康声称,包括营养素含量声称、营养素比较声称、营养素功能声称、其他功能声称和减低疾病风险声称。在33款载有营养素含量声称(其中一款同时作出营养素比较声称)的样本中,23款在包装上标示了其声称的营养素含量数值。
5. 研究同时发现,4款样本共有4项声称未有国际公认的科学证据支持。有问题声称涉及维生素E与免疫力、胆碱与眼睛发育、益生菌与免疫力,以及益生菌与过敏症。食物安全中心正跟进载有以上声称的4款样本,是否有蓄意误导消费者之嫌。另1款样本的标示容易令消费者产生混淆。
6. 卫生署于2010年6月底成立香港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专责小组,负责制订一套适用于香港的《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守则》),用以规范母乳代用品及相关产品的制造商及分销商,以免他们以不正当的手法宣传或销售在香港出售的母乳代用品及相关产品。参考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标准及本地情况,专责小组建议把在本港出售的预先包装母乳代用品,及供婴幼儿食用的食品的营养成分,营养标籤及相关声称的规定纳入本地《守则》内。《守则》预计在2013年上半年推行。其后政府会监察业界有否遵从《守则》,并视乎业界对本地《守则》的反应,考虑是否须制订特定的法例来规管婴幼儿食物上的营养成分,标籤及相关声称。
给消费者的建议
- 世卫建议婴儿出生后首6个月应只以母乳餵哺,其后可辅以其他食物,继续餵哺母乳直至2岁或以后。
- 在家中使用新鲜食材为婴幼儿自制食物,让他们食用更多样化的食物。
- 为婴幼儿选择预先包装的食物时,可参考营养标籤及配料表上的资料,从而作出有依据的选择。
给业界的建议
- 多提供有利婴幼儿健康的食物供家长选择。
- 鼓励参考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有关标准和指引,为预先包装的婴幼食品提供能量及蛋白质、总脂肪和碳水化合物三种主要营养素含量,同时为谷基类婴幼儿食品标示钠及维生素B1的含量。
- 所有在预先包装食品上标示的资料,包括营养标籤及声称,均正确及不可误导消费者。
- 密切留意本地的《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的最新发展,并配合该守则的推出遵照当中的相关要求。
其他资料
- 2012年4月16日出版的选择月刊(第426期)载有相关文章。
- 是次研究评估营养素含量及健康声称的方法
食物环境卫生署
食物安全中心
风险评估组
201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