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中心公布賀年食品第二期調查結果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二月五日)公布,最近完成有關賀年食品的時令食品第二期調查,約九十個樣本中,兩個樣本未能通過檢測,一個是未有標明含有准用防腐劑的預先包裝肉鬆麻花糖,另一個是違規添加防腐劑的預先包裝切片年糕。

中心發言人說:「中心上月中已公布賀年食品的第一期調查結果,四百七十個樣本全部通過檢測。因應農曆新年將至,中心繼續進行是項時令食品調查。在第二期調查期間,中心抽取了糕點(如蘿蔔糕和年糕)、油器(如煎堆和油角)、中式糖果、湯丸、瓜子及海味等樣本,進行微生物和化學檢測。」

微生物檢測包括多種能引致食物中毒的致病菌(如沙門氏菌、產氣莢膜梭狀芽胞桿菌、蠟樣芽胞桿菌及金黃葡萄球菌)。化學檢測則包括防腐劑(如二氧化硫、苯甲酸和山梨酸)、染色料(如蘇丹紅)、抗氧化劑及金屬雜質(如鎘、水銀和砷等)。

發言人說:「不合格的『榮華潮式肉鬆鬆脆麻花糖』樣本(此日期前最佳 : 二○一五年十月五日/淨重:120克)在灣仔一間店鋪抽取。檢測結果顯示樣本含百萬分之二百四十的山梨酸,卻未有在食物標籤上標明。法例准許在製作烘焙食品使用山梨酸,最高准許含量為百萬分之一千,但必須在食物標籤上標明。而『一只鼎上海年糕』樣本(此日期前最佳 :二○一五年六月十八日/淨重:1000克)則在荃灣一間超級市場抽取,檢測發現樣本含有百萬分之三百四十的山梨酸。法例不准在製作年糕中使用該防腐劑。」

他續說:「山梨酸毒性屬低,就年糕樣本檢出的含量而言,不會對健康造成不良影響。中心已跟進不合格的樣本,包括通知涉事商戶有關化驗結果、指令有關店鋪停售有問題食品,及追查有關食物的來源和分銷情況。中心亦會知會業界,要求停售兩款受影響批次的產品。」

根據《食物內防腐劑規例》(第132BD章),山梨酸准許在烘焙食品使用,但不准許用於製作年糕,違例者最高可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此外,《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第132W章)規定,在本港出售的預先包裝食物應在配料表上詳列食物的配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發言人提醒業界配製食品時須遵從有關法例規定,並符合優良製造規範,適當地使用法例准許的食物添加劑。零售商應向可靠的供應商採購食物,清楚所接收物料和製成品的質素,確保其採用的材料符合法定標準。此外,業界須遵從《食物安全條例》的要求,保存良好的記錄,以便在有需要時追查食物來源。

他亦建議消費者到可靠及衞生的店鋪購買賀年食物。購買預先包裝的糕點及小食時,要留意包裝是否完好和食用期限,亦可參考包裝上的營養標籤,選擇較健康的食物。購買散裝食品(如糖蓮子、果仁及瓜子)時,則要注意食物容器是否清潔及店鋪員工的個人衞生情況。

發言人說:「市民應選購色澤自然的食品,例如特別白晳的開心果可能經過漂白加工,而表面有不尋常光澤的瓜子則可能添加了礦物油,食用這些食品可引致腸胃不適。」

他續說:「購買糕點後,如非即時食用,應放入雪櫃貯存,並留意食用日期。進食前,應先將食品徹底翻熱。若發現食品發霉或有異味,應立即棄掉。剩餘的食物不應保存在雪櫃超過三天,且不應翻熱超過一次。至於果仁及瓜子等食品,不可貯存過久,若發現有發霉,亦不應進食。」

發言人提醒市民新年期間要保持均衡飲食,避免過量進食高熱量、高糖分、高鹽分、高脂肪或高膽固醇的食品。

中心會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跟進行動,以確保食物安全。



2015年2月5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