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类产品样本最新检测结果(附表)
食物安全中心今日(九月二十四日)公布新一轮的奶类产品样本「三聚氰胺」测试结果。
今日取得的检测结果显示,六十七个奶类产品样本,包括本地生产的鲜奶、奶类饮品及豆奶,非本地生产的奶粉、牛奶糖、淡奶、炼奶及未经热处理的鲜奶,除了一个牛奶糖样本外,其余样本均合格。
不合格的产品为大白兔奶糖(净重量:454克,食用期限至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被检出「三聚氰胺」含量为百万分之十六。
根据昨日生效的《2008年食物内有害物质(修订)规例》,上述奶糖中的「三聚氰胺」法定上限为百万分之二点五。
中心发言人说:「今日公布检出含『三聚氰胺』的奶糖和昨日公布检出含同一物质的奶糖属同一品牌。就昨日公布的结果,中心已于昨日通知业界要求他们停止售卖有关产品,而入口商亦已回收有关产品。」
「由于有关产品的样本是于上述修订规例生效前抽取,中心不会就该规例提出检控,但已发信警告有关零售商及入口商。」
根据美国食物及药物管理局的标准,「三聚氰胺」的安全参考值(即每日可容忍摄入量)为每日每公斤体重0.63毫克。由于三十六个月以下婴幼儿对「三聚氰胺」较为敏感,其每日可容忍摄入量定为每日每公斤体重0.32毫克。
中心发言人说:「就检出的含量,建议市民停止食用有关食品。」
就有关奶糖样本被验出含百万分之十六的「三聚氰胺」,发言人说,如一个10公斤(约3岁)幼童每天食用约半包(约40粒),其「三聚氰胺」摄入量可达安全参考值。
发言人说:「我们会密切留意情况,并会继续在市面抽验奶类和受关注的产品。」
有关检测结果的资料可参考食物安全中心网页www.cfs.gov.hk。市民亦可于每日上午九时至下午九时,致电2381 6096向食物安全中心查询这些产品的资料。
完
2008年9月24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