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中心公布三月份食物安全报告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四月二十九日)公布上月食物安全报告,结果显示在约一万零八百个完成检测的食物样本中,除较早前公布的七个不合格样本外,其余样本全部通过检测,整体合格率为百分之九十九点九。

中心发言人表示,中心对约九百个食物样本作微生物检测,约三千五百个样本进行化学检测,及余下六千四百个样本(包括从日本进口食品中抽取的约六千个样本)作辐射水平检测。

微生物检测包括致病原及卫生情况指标,化学检测则包括除害剂、防腐剂、金属杂质、染色料及兽药残余等。

检测样本包括约三千个蔬菜、水果及其制品样本;约六百个肉类、家禽及其制品样本;约一千三百个水产及其制品样本;约六百个奶类、奶类制品及冰冻甜点样本;约七百个谷类及谷类制品样本;及约四千六百个其他类别的食物样本(包括饮品、烘焙食品及零食等)。

七个不合格样本分别为三个除害剂残余超标的蔬菜样本,两个含河豚毒素的河豚花胶样本及两个含孔雀石绿的金鼓鱼样本。

中心已跟进不合格样本,包括通知涉事商户有关化验结果、指令有关商户停售问题食品和追查问题食物来源。

自《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第132CM章)(《规例》)二○一四年八月一日生效至今年三月三十一日,中心在进口、批发和零售层面抽取了逾五万五千九百个食物样本进行除害剂检测,整体不合格率不足百分之零点三。

发言人补充,食物内的除害剂残余过量可能是业界没有遵从优良务农规范,例如在农作物上使用过量除害剂及/或除害剂未有足够时间分解前便进行收割。《规例》中厘定的食物内除害剂残余最高残余限量并不是食物安全指标,而是在按照优良务农规范而施用除害剂的情况下,食品中的最高除害剂残余水平来制定,因此进食除害剂残余超标的食物并不代表一定会对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河豚含有可以致命的剧毒「河豚毒素」。该毒素非常耐热,在烹煮和干燥等食物配制过程后多仍留在鱼的组织内,因此进食河豚及其制品,不论生吃、经过烹煮或干制均有机会导致食物中毒,甚或死亡。河豚毒素主要导致病者出现神经和肠胃症状。任何人均可受河豚毒素中毒所影响,且现时并无已知的解毒剂或抗毒素可消解河豚毒素。避免进食河豚或其他含河豚毒素的鱼类是预防河豚毒素中毒的最佳方法。

孔雀石绿是一种工业染料,被使用作治理鱼类疾病。主要的农业经济体系,例如内地、欧盟、加拿大和美国均禁止向食用鱼使用这种化学物质。根据《食物内有害物质规例》(第132AF章),所有在本港出售的食物均不能含有孔雀石绿。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可处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发言人提醒业界应确保其提供的食物适宜供人食用和符合法例要求,消费者则应光顾可靠的商铺及保持均衡饮食,以减低风险。



2016年4月29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