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猪只尿液样本含兽药残余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今日(八月五日)表示,有部分从内地进口猪只的尿液样本经初步测试后发现含兽药残余,其中四十只猪只已于上水屠房屠宰并流入市面,该署已与屠房营运商五丰行有限公司跟进事件,追查受影响猪只的分销情况,并要求相关零售点立即停止出售有关产品。
食环署发言人说:「由内地两个农场合共供应的三百一十九只猪只,部分尿液样本的初步测试结果显示含兽药乙类促效剂(盐酸克仑特罗/沙丁胺醇)残余。四十只受影响猪只已流入市面。本署即时与五丰行跟进,根据其提供的资料显示,该四十只猪只已分销予二十七个零售点(见附件)。食环署卫生督察已到涉事零售点封存受影响猪只。」
发言人表示,乙类促效剂属人工合成物质,由于能提高肌肉与脂肪的比例,故亦可用作促生剂令动物长出瘦肉,因而普遍称为「瘦肉精」。盐酸克仑特罗及沙丁胺醇是两种最常见的乙类促效剂。在本港,在食用动物上使用这两种药物属于违法。人们在食用含过量乙类促效剂残余的肉类(尤其是受污染的内脏)后,可能会出现心跳加速、晕眩、头痛、颤抖和神经紧张等症状。有关症状可在进食受污染食物后十分钟至三小时内出现,并一般于二十四小时内消失。
为审慎起见,发言人呼籲今日曾于涉事零售点购买猪肉及猪内脏的市民停止食用。如食用有关产品后感到不适,应尽快求医。
发言人说:「本署会就有关事件作出全面调查及检讨,包括检视整个检测及屠宰流程。本署亦已即时加强有关监控行动,包括加强监察进入屠房的食用动物及抽取样本进行测试。」
发言人强调,涉事零售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有问题猪肉出售,食环署会做好把关工作,确保任何零售点出售的猪肉及猪内脏均适宜供人食用。
根据初步资料显示,两批涉事猪只来自内地两个注册供港农场,食环署已通知内地有关当局,以作适当跟进。
香港每年屠宰约一百六十万头本地及进口活猪,对上一次从活猪尿液样本检出乙类促效剂残余为二○一二年。
如政府化验所的最后测试结果确认涉事猪只样本含兽药残余,所有被封存的受影响猪只及肉类将会被销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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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5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