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中心跟进荷兰鸡蛋检出除害剂氟虫腈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八月四日)表示,中心在市面抽取了两个荷兰进口的鸡蛋样本作检测,结果显示样本的氟虫腈含量均超出本港法例标准。中心正跟进事件,并呼吁市民不要食用受影响批次产品,业界亦应立即停止使用或出售该批产品。中心发言人说:「中心得悉荷兰食品及消费品安全局发出通告,指有当地生产的鸡蛋被检出除害剂氟虫腈的含量可能对健康有不良影响并建议不应食用后,一直密切跟进事件及留意最新发展,并联络本港主要进口商及巡查主要零售点。根据荷兰有关当局公布的资料及涉事鸡蛋编号,中心经调查后,并无发现荷兰当局建议不应食用批次的鸡蛋曾进口本港。为审慎起见,中心在零售层面抽取两个荷兰进口的其他批次的鸡蛋样本(产品名称:滋味新鲜荷兰啡蛋,标记编号:2-NL 4378101,此日期前最佳:二○一七年十一月六日)作检测,结果显示两个样本分别含百万分之零点零六四及百万分之零点零五五的氟虫腈,超过本港法例规定最高残余限量的百万分之零点零二。」
中心已知会涉事商户上述违规事项,并要求业界将上述批次产品立即停售及下架。中心亦已指令进口商大昌贸易行有限公司回收该批产品。市民可于办公时间致电其热线2768 3232,查询上述产品的回收事宜。
此外,中心已采取预防性措施,所有荷兰进口的禽蛋即日起在进口本港时均须扣检,待化验结果满意才予放行及供市场出售。
根据《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第132CM章)(《规例》),任何人进口、制造或售卖含有不符合《规例》除害剂残余要求的食物,即属违法,违例者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发言人说:「按样本验出的除害剂含量,在一般食用情况下,不会对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不过为审慎起见,市民如购入受影响批次产品,应停止食用。业界如持有有关批次的产品,亦应立即停止使用或出售。」
中心会与荷兰有关当局及业界保持联系,并因应事件的最新发展,采取适当的跟进行动。
今年首五个月,本港从荷兰进口约九十二万七千只禽蛋,占本港进口禽蛋总数不足百分之零点一。中心一直透过恒常食物监察计划,从进口、批发及零售层面抽取食物样本作化学及微生物测试,确保食物符合本港法例规定和适宜供人食用。在二○一四年至二○一六年期间,中心共抽取超过一千一百个禽蛋样本作化学(包括氟虫腈)测试,全部通过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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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4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