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1. 除害剂通常用于治理楼宇的害虫问题,以及在农务上使用,以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素。此外,除害剂亦可用于粮食作物或饲料作物,以防治虫害,或作植物生长调节剂、落叶剂、干燥剂、疏果剂或发芽抑制剂之用,又或在动物身上施用,以抑制体外寄生虫。
  2. 食物含有残余除害剂,可能因为除害剂曾直接施用于粮食作物,或食用动物曾被餵食受除害剂污染的饲料,以及∕或环境污染所致。

对安全与公众健康的影响

  1. 人类因摄入超出安全上限的除害剂而可能造成的急性及∕或慢性影响需视乎个别除害剂的性质、剂量和摄入时间的长短而定。除害剂对健康的影响可包括损害神经系统或人体器官,如肝脏、肾脏等。有些除害剂亦可能会经由胎盘或母乳传给胎儿,影响胎儿发育。
  2. 尽管因摄入除害剂引致急性中毒的机会不大,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世卫)农药残留联合会议(农药残留联合会议)*仍肩负起评估除害剂安全性和厘订其安全参考值的工作,例如与慢性毒性相关的「每日可摄入量」,以及用于评估急性毒性的「急性参考剂量」。
  3. 每日可摄入量是就慢性毒性而言的安全参考值,因此,即使除害剂摄入量短期超出每日可接受水平,也不表示健康一定会受损。由于每日可摄入量着眼于人一生摄取的分量,只要摄入量并非长期超出该水平,偶然高于每日可摄入量,不会造成健康影响。

食物中除害剂最高残余限量

  1. 为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促进国际贸易,食品法典委员会根据现有数据和优良务农规范,为选定的食物厘定个别除害剂的最高残余限量,最终目的是尽可能使用最少的除害剂以发挥预期作用,使除害剂的摄入量低于安全参考值。

本地的监管措施

  1. 《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第132CM章)已于2014年8月1日生效。该规例附表1列明某些"除害剂-食物"组合的最高残余限量∕最高再残余限量,食物的除害剂残余含量不得超出附表指明的限量。此外,该规例规定,除获豁免除害剂外,如食物含有除害剂残余而附表1并无订明相关的最高残余限量∕最高再残余限量,只有在食用有关食物不会危害或损害健康(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会根据风险评估,加以确定)的情况下,才可进口或售卖该等食物。
  2. 在制定该规例附表1时,我们主要采纳食品法典委员会厘定的可用标准,并以内地和向香港出口食物的其他主要国家(包括美国和泰国)可用的相关标准作补充,同时亦有考虑在公众谘询期间从持份者收集到的意见。
  3. 在食物监察计划下,中心采集不同食物的样本化验,以确定食物所含的除害剂是否高于上述附表1订明的最高残余限量∕最高再残余限量;如测得超出限量,中心会采取适当的跟进行动,确保有关问题食物获得纠正后方可在本地市场重新发售。

给业界的建议

  1. 务农者在施用除害剂保护农作物时,应遵行(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的优良务农规范建议:
    1. 只施用当局准许使用的除害剂;
    2. 使用足以防治虫害的最少量除害剂;
    3. 尽可能降低除害剂残余量,使残余物的毒性不至超出可接受水平;以及
    4. 严格依循除害剂标籤指明的停药期或安全采收期,以免采收的农作物含过量除害剂残余。
  2. 有关香港准许使用除害剂的一览表和如何安全使用农用除害剂的资料,业界可浏览渔农自然护理署网页 (http://www.afcd.gov.hk/sc_chi/quarantine/qua_pesticide/qua_pesticide.html),进一步了解详情。

给市民的建议

  1. 蔬菜是健康均衡饮食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市民应养成健康和均衡的饮食习惯,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
  2. 蔬菜应以流动清水彻底冲淨,方才烹煮食用。在适当的情况下,可用干淨的刷子刷洗带有硬皮的农产品,以去除表面和缝隙间的污物杂质,包括除害剂残余和污染物。由于浸泡或沸水速煮会令蔬菜的营养素流失,加上近年食物中验出除害剂残余的情况并不多见,即使检出除害剂残余含量亦偏低,而卫生防护中心也没有录得确诊摄入除害剂引致食物中毒的个案,因此中心不再建议市民以浸泡或沸水速煮方式处理蔬菜,中心的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亦已采纳这项意见。
  3. 中心不建议市民使用肥皂、配方洗涤剂或农产品清洁剂来清洗蔬菜。
  4. 虽然某些除害剂残余可经由母乳传给婴儿,但世卫认为母乳是最理想的婴儿食品,有利婴儿健康成长和发展,非使用代乳品可比,而授乳的母亲身心健康也会得益。

食物安全中心
风险评估组
2017年3月

* 农药残留联合会议是指由粮农组织食品及环境中残余除害剂专家小组与世卫核心评估小组联合会议的简称。粮农组织专家小组负责评估有关除害剂的残余及分析方法,按照受监督的田间试验和优良务农规范估计最高残余限量。世卫核心评估小组则负责评估除害剂的毒性资料,估计安全参照标准(即每日可摄入量),以及从膳食摄取到的除害剂残余量。如有需要,在适当地估计短期从膳食摄取的分量时,亦估计除害剂的急性毒性参考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