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中心:烹煮及翻热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食物如不彻底煮熟以杀死致病菌,很容易导致食源性疾病。
各种食物所需的烹煮温度和时间各有不同:
- 烹煮或翻热食物时,食物中心温度应达至75℃或以上,维持至少30秒。
- 你也可以使用其他温度/时间组合,例如:达至70℃或以上,维持至少2分钟;或达至65℃或以上,维持至少10分钟。
- 使用食物温度计检查食物中心温度,并加以记录。温度计应插进食物最厚的部分进行量度。温度计每次使用前后均须清洁消毒。
- 翻热已烹煮食物应视作重新烹煮,而非单纯加温而已。食物只可翻热一次,不应再次冷存,防止细菌因长时间在危险温度而急速增长。
如没有食物温度计,应彻底煮熟或翻热食物至滚烫,然后检查以下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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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类和家禽: 确保煮熟后的肉汁必须清澈,不应呈红色,切开时不应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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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类:蛋黄须煮至凝固,否则可选用经巴士德消毒的蛋类制作非全熟菜式。
- 介贝类:煮沸不少于五分钟
- 汤羹及炆炖类食物:煮沸并维持最少1分钟
- 微波炉烹煮食物:烹煮期间必须搅拌食物,让热力平均分布。烹煮后把食物盖好至少2分钟,使各部分能达到所需温度。
保温用的热存工具例如隔水加热保温锅(bain-marie),所产生的温度不足以彻底煮熟或翻热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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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空低温烹煮 / 慢煮
真空低温烹煮是现时十分流行的烹调方法,可是一旦食物未有彻底煮熟,便会增加食物安全风险,对高危人士尤其危险。进行真空低温烹煮时,须留意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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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真空低温烹煮时,不应少于60℃ / 4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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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可靠的供应商采购新鲜及优质的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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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选用经认证可用于煮食的食品级塑胶袋作真空低温烹煮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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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慢煮未经解冻的食物,因为食物会置于危险温度范围,有利细菌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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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煮水缸中的水必须保持稳定的温度,应不时检查水温,以确保食物以所需温度进行慢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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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煮真空密封食物前,应尽量去除袋里的空气,以增加食物与恒温水的直接接触面,从而缩短慢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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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煮温度/时间组合会因应食物的质地、原产地、厚度、重量或加工程序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定期进行微生物检测以确保食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