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 养 资 料 标 籤 制 度 之 营 养 素 含 量 检 测 结 果 每 月 报 告
(2012 年 3 月)
《2008年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籤)(修订:关于营养标籤及营养声称的规定)规例》(《修订条例》)已于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生效。《修订条例》规定,凡需附有营养标籤的预先包装食品,均须在营养标籤上标示能量及七种核心营养素,即碳水化合物、蛋白质、总脂肪、饱和脂肪、反式脂肪、钠和糖(俗称"1+7")的含量。此外,各类营养声称亦受到规管。自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起,根据营养资料标籤制度,食物安全中心每年都会抽取约500个食品样本作营养素含量检测。由2012年3月29日开始,中心将于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在网页上公布上月的营养素含量检测结果,包括营养素标示值与检测结果有差异的样本详情。
营养素含量检测结果 *
年 / 月 | 检测食品样本数目 | 不符合样本数目# |
---|---|---|
2012年3月 | 30 | 2 |
*检测项目包括"1+7"内全部或不同组合的核心营养素
#营养素标示值与检测结果有一个或以上的差异
不符合样本详情
月份 | 样本性质/名称 | 检测项目 | 产品标示值 | 检测结果 |
---|---|---|---|---|
三月 |
1. 冰冻甜点/ 135亳升 |
1+7 |
1)能量 140千焦/ 2)钠 60亳克/ |
1)能量 527千焦/ 2)钠 66亳克/ |
2.面/百福, 300克 |
1+7 |
1)碳水化合物 92克/ 2)饱和脂肪酸 0克/每100克 |
1)碳水化合物 62.8克/ 2)饱和脂肪酸 1克/每100克 (能量,蛋白质,总脂肪,反式脂肪酸,糖及钠的标示值与 检测结果一致。) |
营养标籤上标示能量值及营养素含量的规管容忍限
能量/营养素 | 规管容忍限 |
---|---|
能量、总脂肪,饱和脂肪酸、反式脂肪酸、胆固醇、钠、糖 | < 标示值的120% |
蛋白质、多元不饱和脂肪酸、单元不饱和脂肪酸、碳水化合物、淀粉质、膳食纤维、可溶性纤维、不可溶性纤维、纤维的个别组成部分 | > 标示值的80% |
维他命及矿物质(维他命A、维他命D及添加的维他命及矿物质除外) | > 标示值的80% |
(维他命A及维他命D(包括添加的) ) | 标示值的80%至180% |
添加的维他命及矿物质(维他命A及维他命D除外) | > 标示值 |
来源 : 营养标籤及营养声称技术指引 (见表3)
http://www.cfs.gov.hk/sc_chi/food_leg/files/nl_technical_guidance_c.pdf
备注: 食物安全中心已针对不符合规定的食品,采取跟进行动,包括发出解释信和警告信,要求有关商户纠正违规事项。若违规情况在限期内仍未纠正,食物安全中心便会作出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