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安全中心呼籲市民停止食用含河豚毒素的河豚花胶
发出日期 | 2.3.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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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 食物安全中心(中心) |
食品 | 两款预先包装的河豚花胶 |
产品名称及资料 | (一)产品名称:(鸡泡)花胶 - 首选特大河豚 |
发出警报原因 | 中心跟进一宗食物查询时,分别从涉事经销商位于天水围及元朗的零售点抽取上述『首选特大河豚』及『特选河豚』花胶样本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该两款食品均含有河豚毒素。 |
食物安全中心采取的行动 | 中心已联络涉事经销商及供应商,并指令其将所有批次的河豚花胶产品停售及下架,并安排回收。据经销商提供的资料显示,有关产品购自另一供应商林记海味有限公司,而供应商亦表示有将有关产品作零售。 中心会就事件通知业界,并会继续追查有关食品的来源及分销情况。调查仍然继续。 |
给业界的建议 | 应立即停止出售或使用受影响产品。 |
给消费者的建议 | 曾购买并持有上述产品的市民,应立即停止食用,如食用有关产品后不适,则应及早求医。 市民如欲查询上述产品的回收事宜,可于办公时间致电大栈有限公司(3976 3888)或林记海味有限公司(2851 4020)。 |
更多资料 |
食物环境卫生署
食物安全中心
20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