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先包裝雞湯樣本不符營養標籤規定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一月十二日)公布,一個預先包裝雞湯樣本的總脂肪含量與其營養標籤上的標示值不符。中心呼籲業界立即停止出售有關批次的產品。

產品資料如下:

產品名稱:家樂牌濃湯寶鮮雞清湯
原產地:中國
進口商及分銷商:香港聯合利華有限公司
淨重: 每包兩粒、每粒三十克
此日期前最佳:二○一七年七月三日

中心發言人說:「中心透過恆常的食物監察計劃,從九龍塘一超級市場抽取上述樣本作檢測。檢測結果顯示該樣本總脂肪含量為每一百克含四點二克,與其營養標籤上的標示值每三十克含零點七克(即每一百克含二點三三克)不符。」

發言人說:「中心已知會有關商戶上述違規事項,有關商戶已按中心指令將受影響批次的產品停售及下架。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提出檢控。中心亦正追查有關產品的分銷情況。」

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第61條規定,任何人如在標籤上對所售賣的食物作出虛假說明或在食物的性質、物質或品質方面誤導他人,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中心會知會業界,並會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



2017年1月12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