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先包裝蜜棗樣本違反食物標籤規例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一月五日)公布,一個預先包裝蜜棗樣本含可在食物中使用的防腐劑二氧化硫及山梨酸,但未有在食物標籤上標明該兩款添加劑的作用類別及其名稱,違反食物標籤規例。中心正跟進事件。

產品資料如下︰

產品名稱:金絲蜜棗
產地:中國
經銷商:尚品之薈有限公司
淨重:每包四百五十克
此日期前最佳︰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中心發言人說:「中心早前公布從一間網上商店抽取的預先包裝蜜棗樣本防腐劑含量超出法例標準及違反食物標籤規例,於跟進調查時從西九龍一商場內的商店抽取同一經銷商的另一款蜜棗樣本作檢測。結果顯示,樣本含百萬分之六十九的山梨酸及百萬分之四十一的二氧化硫,雖然含量符合法例標準,但樣本的食物標籤並未有標明該兩款添加劑的作用類別及其名稱。」

發言人續說:「中心已知會涉事商戶上述違規事項,而有關經銷商亦按中心指示對受影響批次產品進行回收。市民可於辦公時間致電經銷商熱線2291 6216,查詢上述產品的回收事宜。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提出檢控。」

二氧化硫是一種防腐劑,經常用於乾菜、乾果、醃菜和鹽醃的魚製品等不同種類的食物。二氧化硫可溶於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不過,對二氧化硫有過敏反應的人,在食用後可能會出現氣喘、頭痛或噁心等徵狀。

發言人提醒業界在食物內使用防腐劑須遵照《食物內防腐劑規例》(第132BD章)中的規定。而根據《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第132W章)(規例)規定,預先包裝食物須加上可閱的標記或標籤,用以表列食物的配料。規例亦訂明,在本港出售的預先包裝食物如含有超過百萬分之十的亞硫酸鹽,有關的亞硫酸鹽的作用類別及其名稱須在配料表中指明。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中心會知會業界、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調查仍然繼續。

2021年1月5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