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先包裝蜜棗樣本二氧化硫含量超出法例標準及違反食物標籤規例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九月二十二日)公布,一個預先包裝蜜棗樣本被驗出防腐劑二氧化硫含量超出法例標準,而樣本的食物標籤亦未有標明有關添加劑的名稱。市民應停止食用受影響批次產品。業界如持有受影響批次產品,亦應立即停止使用或出售。

產品資料如下︰

產品名稱:一級蜜棗
品牌:南北行
淨重:十六兩
此日期前最佳:二○二四年十月二十日
經銷商:南北行參茸葯材有限公司

中心發言人說:「中心跟進一宗相關事件時,從尖沙咀一個零售點檢取上述樣本作檢測。結果顯示,樣本的二氧化硫含量為百萬分之二百三十,超出法例上限的百萬分之一百。而該樣本的食物標籤亦未有標明有關添加劑的名稱。」

發言人續說:「中心已知會涉事商戶上述違規事項,並指令其將受影響批次產品停售及下架。有關經銷商已按中心指示對受影響批次產品進行回收,市民可於辦公時間致電其熱線2742 9811,查詢上述產品的回收事宜。」

二氧化硫是防腐劑,可用於乾菜、乾果、醃菜和鹽醃的魚製品等不同種類的食物。二氧化硫可溶於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不過,對二氧化硫有過敏反應的人,在食用後可能會出現氣喘、頭痛或噁心等徵狀。

發言人提醒業界在食物內使用防腐劑須遵照《食物內防腐劑規例》(第132BD章)中的規定。而根據《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第132W章)規定,所有在本港出售的預先包裝食物如含有超過百萬分之十的亞硫酸鹽,有關的亞硫酸鹽的作用類別及其名稱須在配料表中指明。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中心會知會業界、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調查仍然繼續。

2023年9月22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