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應向信譽良好及認可的供應商購買食物材料(特別是貝類海產)。入口商應先向來源地的衞生當局申領衞生證明書,以證明所入口的食物產品適宜供人食用。處理食物的人員如有嘔吐或肚瀉等症狀,便不應處理或接觸食物。直至痊癒至少兩日後,才可恢復處理食物。
所有燒味及鹵味必須徹底煮熟,並在運送時以密封的容器保護。售賣時需放置於陳列櫃內,店舖內更不可同時擺放生肉作出售。
肉商要確保貨源可靠,豬隻、豬肉和豬內臟須來自合法及可靠的來源如持牌屠房,更不可於鮮肉中濫用二氧化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