烹煮食物時…
  • 徹底煮熟食物,確保食物每一部分( 包括食物的中心) 均須煮熱至最少達攝氏75 度。

  • 剩餘的食物,必須翻熱至中心溫度最少達攝氏75 度,才可食用。

  • 避免將食物放置於室溫中兩小時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