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中心:細菌在 4°C 至 60°C 的溫度範圍內生長最快。為確保食物安全,食物烹煮後在室溫下放置 2 小時 / 4 小時原則。

食物存放在4℃至60℃的「危險溫度範圍」內,容易滋生各種細菌。

在烹製食物的各階段中妥善控制溫度,是預防細菌性食物中毒的有效方法。低溫貯存可抑制細菌生長(但不能殺菌),而高溫處理則可有效消滅細菌。

2小時/4小時原則:保存、食用或棄掉?

2小時/4小時原則是確保食物安全的好方法,適用於已從雪櫃取出或已經煮熟,並放在室溫下的食物。這項原則建基於微生物可在4℃至60℃的「危險溫度範圍」內在食物中迅速生長的理論,已獲科學實證支持。

下表概述2小時/4小時原則,✓為可以而X為不可以:

可列印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