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中心公布十二月份食物安全報告及二○一五年食物監察計劃全年總結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一月二十八日)公布上月(二○一五年十二月)食物安全報告,結果顯示在約一萬一千八百個完成檢測的食物樣本中,除較早前公布的十個不合格樣本外,其餘樣本全部通過檢測,整體合格率為百分之九十九點九。
中心發言人表示,中心對約一千七百個食物樣本作微生物檢測,約四千四百個樣本進行化學檢測,及餘下五千七百個樣本(包括從日本進口食品中抽取的約五千一百個樣本)作輻射水平檢測。
微生物檢測包括致病原及衞生情況指標,化學檢測則包括除害劑、防腐劑、金屬雜質、染色料及獸藥殘餘等。
檢測樣本包括約三千個蔬菜、水果及其製品樣本;約八百個肉類、家禽及其製品樣本;約一千九百個水產及其製品樣本;約一千一百個奶類、奶類製品及冰凍甜點樣本;約七百個穀類及穀類製品樣本;及約四千三百個其他類別的食物樣本(包括飲品、烘焙食品及零食等)。
十個不合格樣本分別為六個除害劑殘餘超標的蔬果樣本;兩個含防腐劑二氧化硫的新鮮豬肉樣本;一個大腸菌群含量超出法例上限的雪糕樣本及一個不符食物標籤「不含味精」聲稱的瓶裝醋樣本。
中心已跟進不合格樣本,包括通知涉事商戶有關化驗結果、指令有關商戶停售問題食品和追查問題食物來源。
自《食物內除害劑殘餘規例》(第132CM章)(《規例》)二○一四年八月一日生效至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中心在進口、批發和零售層面抽取了逾四萬六千七百個食物樣本進行除害劑檢測,整體不合格率不足百分之零點三。
發言人補充,食物內的除害劑殘餘過量可能是業界沒有遵從優良務農規範,例如在農作物上使用過量除害劑及/或除害劑未有足夠時間分解前便進行收割。《規例》中釐定的食物內除害劑殘餘最高殘餘限量並不是食物安全指標,而是在按照優良務農規範而施用除害劑的情況下,食品中的最高除害劑殘餘水平來制定,因此進食除害劑殘餘超標的食物並不代表一定會對健康造成不良影響。
發言人提醒業界應確保其提供的食物適宜供人食用和符合法例要求,消費者則應光顧可靠的商鋪及保持均衡飲食,以減低風險。
二○一五年食物監察計劃全年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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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二○一五年食物監察計劃時,發言人指出,中心除日常食品監察外,亦進行多項專項食品、時令食品及普及食品調查。
他說:「除七萬二千五百個就日本福島核電廠事故而抽取作輻射檢測的日本進口食品樣本外,中心去年共檢測約六萬四千三百個食物樣本,整體合格率為百分之九十九點七,與近年情況相若,顯示本港的食物安全一直維持在高水平。」
他續稱:「就不合格樣本而言,大部分超標或違規情況並不嚴重,對普遍市民的健康不會造成不良影響。對個別被檢測出有問題的食品,中心已採取迅速及有效的風險管理行動,以保障市民健康。」
他補充,在策劃食物監察計劃時,中心會考慮不同因素,例如市民的食用量和食物的風險,決定抽取食物樣本的數目、次數和檢測項目。此外,中心亦會根據本地和海外發生的食物事故及以往的食物監察數據,特別是一些較常出現的違規情況,適切地調節監察計劃,加強有關方面的檢測,確保本港的食物安全。
完
2016年1月28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