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安全中心公布賀年食品調查(第二期)結果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一月十三日)公布,最近完成一項有關賀年食品的時令食品調查(第二期),約一百六十個樣本中,除較早前公布的一個預先包裝糖樣本不符營養標籤規定外,其餘樣本全部通過檢測。
中心發言人說:「中心上月已公布賀年食品第一期調查結果。農曆新年將至,中心已完成第二期調查,從不同零售商(包括網上零售商)抽取了糕點(如蘿蔔糕和年糕)、油器(如煎堆和油角)、糖果、湯圓、瓜子及海味等樣本,除進行化學及微生物測試外,亦包括營養成分測試。」
化學檢測包括防腐劑(如二氧化硫、苯甲酸和山梨酸)、染色料(如蘇丹紅)、抗氧化劑及金屬雜質(如鎘、水銀和砷)。微生物檢測包括多種能引致食物中毒的致病菌(如沙門氏菌、產氣莢膜梭狀芽孢桿菌、蠟樣芽孢桿菌及凝固酶陽性葡萄球菌)。營養成分測試則檢測樣本的能量、碳水化合物、蛋白質、總脂肪、飽和脂肪酸、反式脂肪酸、鈉和糖等含量,與其營養標籤上的標示值是否相符。
發言人提醒業界遵守有關營養標籤的法例規定。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第61條規定,任何人如在標籤上對所售賣的食物作出虛假說明或在食物的性質、物質或品質方面誤導他人,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此外,業界配製食品時須遵從有關法例規定,並符合優良製造規範,適當地使用法例准許的食物添加劑。零售商應向可靠的供應商採購食物,了解所接收物料和製成品的質素,確保其採用的材料符合法定標準。此外,業界須遵從《食物安全條例》的要求,保存良好的記錄,以便在有需要時追查食物來源。
發言人亦建議消費者到可靠及衞生的店鋪購買賀年食物。購買預先包裝的糕點及小食時,要留意包裝是否完好和食用期限,亦應參考包裝上的營養標籤,了解食物中的糖、鹽(鈉)及脂肪等含量,從中作出健康的選擇。購買散裝食品(如糖蓮子、果仁及瓜子)時,則要注意食物容器是否清潔及店鋪員工的個人衞生情況。
發言人說:「市民應選購色澤自然的食品,例如特別亮白的開心果可能經過漂白加工,而表面有不尋常光澤的瓜子則可能添加了礦物油,食用這些食品可引致腸胃不適。」
他續說:「購買糕點後,如非即時食用,應放入雪櫃或按包裝上的說明存放,並應在食用限期前食用。就熱食的食品,在進食前應先徹底翻熱。若發現食品發霉或有異味,應立即棄掉。剩餘的食物不應保存在雪櫃超過三天,且不應翻熱超過一次。至於果仁及瓜子等食品,不可貯存過久,若發現有發霉,亦不應進食。」
發言人提醒市民歡度假期時亦要保持均衡飲食,避免過量進食高能量、高糖分、高鹽分或高脂肪的賀年食品,及建議市民可淺嘗賀年食品並和親友共享。
市民可瀏覽食物安全中心網頁(www.cfs.gov.hk)以獲得更多食物安全小貼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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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3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