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从内地进口猪只尿液样本含兽药残余
发出日期 | 6.8.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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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 |
食品 | 猪肉及猪内脏 |
产品名称及资料 | 在二零一六年八月五日早上,于上水屠房被屠宰,并已分销予二十七个零售点(见五丰行提供的涉事零售商名单)的四十只从内地两个注册供港农场进口猪只。 |
发出警报原因 | 食环署发现有部分从内地进口猪只的尿液样本经初步测试后发现含兽药残余,其中四十只猪只已于上水屠房屠宰并流入市面。 由内地两个农场合共供应的三百一十九只猪只,部分尿液样本的初步测试结果显示含兽药乙类促效剂(盐酸克仑特罗/沙丁胺醇)残余。食环署即时与五丰行跟进,根据其提供的资料显示,该四十只猪只已分销予二十七个零售点。 乙类促效剂属人工合成物质,由于能提高肌肉与脂肪的比例,故亦可用作促生剂令动物长出瘦肉,因而普遍称为「瘦肉精」。盐酸克仑特罗及沙丁胺醇是两种最常见的乙类促效剂。在本港,在食用动物上使用这两种药物属于违法。人们在食用含过量乙类促效剂残余的肉类(尤其是受污染的内脏)后,可能会出现心跳加速、晕眩、头痛、颤抖和神经紧张等症状。有关症状可在进食受污染食物后十分钟至三小时内出现,并一般于二十四小时内消失。 |
食物安全中心采取的行动 | 食环署已与屠房营运商五丰行有限公司跟进事件,追查受影响猪只的分销情况,并要求相关零售点立即停止出售有关产品。 |
给业界的建议 | 如持有受影响产品,亦应停止使用或出售。 |
给消费者的建议 | 停止食用于二零一六年八月五日当天从涉事零售点购买的猪肉及猪内脏。 |
更多资料 |
食物环境卫生署
食物安全中心
201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