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雲
Temperature20.6°C
Relative Humidity90%
天氣最後更新 20:10

食物安全五要點

處理剩餘食物
本文要點:處理剩餘食物時可利用「食物安全五要點」中的「安全溫度」,確保剩餘食物貯存在安全溫度範圍內,減低食物中毒的機會。儘管如此,剩餘食物亦應儘早進食,進食前須徹底翻熱。

安全溫度

  • 食物煮熟後應盡快食用。
  • 盡快冷卻剩餘食物,並在2小時內放進雪櫃。
  • 煮好的食物如作另一頓飯之用(即預煮食物),可在用餐前先把所需分量的食物放入容器,盡快冷卻食物並貯存於雪櫃內,以省卻餐桌用餐期間的污染。
  • 下列方法可迅速冷卻剩餘食物/預煮食物:
    • 把大份的分成小份。
    • 把食物放到淺盤內。
    • 以冷卻的清潔容器盛載食物。
    • 不時把湯攪拌。
  • 食用剩餘食物前,應徹底翻熱至滾燙,不應翻熱超過一次。
  • 保存在雪櫃內超過3天的剩餘食物要棄掉。

安全溫度本文圖片

我們可以運用「2小時/4小時法則」處理放在室溫的食物:

置於4℃至60℃(例如室溫) 放入雪櫃備用 即時食用
<2 小少於2小時
2-4 小時2至4小時
>4 小時多於4小時

放在室溫多於4小時的食物應立即丟棄,切勿放入雪櫃或食用。

相關資訊

最近修訂日期:2023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