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條 限制含食物添加劑食物的售賣等
(1) 除本條另有規定外,任何人不得輸入、為供售賣而製造或售賣任何含有食物添加劑的食品。
(2) 任何有關食物可含有就其附表所列食物分類指明的准許食物添加劑,但分量不得超過最高准許含量。
(3) 除第(4)款另有規定外,任何有關食物或擬用作配製有關食物的任何食物 —
  1. 如在非零售性質的售賣中輸入,則該食物在輸入時,可含有任何分量的為其附表所列食物分類指明的准許防腐劑;或
  2. 如依據非零售性質的售賣而託付或交付,則該食物在託付或交付時,可含有任何分量的為其附表所列食物分類指明的准許防腐劑。
(4) 第(3)款 —
  1. 只適用於賣方在輸入食物時或輸入食物前已給予進口商一份符合附表2所指明的格式的文件,或在售賣食物時或售賣食物前已給予買方一份符合附表2所指明的格式的文件,準確地述明該食物所含的防腐劑的名稱說明及最高含量;及
  2. 不適用於經預先包裝的食物,或含有二氧化硫及擬作製造用途的水果或果肉。
(5) 凡就某附表所列食物分類指明2種或多於2種准許食物添加劑,則在下列情況下,屬該食物分類的任何有關食物可含有該等食物添加劑的混合物 —
  1. 每項該等食物添加劑均不超過有關的最高准許含量;或
  2. 如附表1第4欄與該附表所列食物分類相對之處所提述的附註指明不同條件,則符合該條件而非(a)段。
(6) 任何食物可含有分量不超逾百萬分之5的來自下列物件的甲醛 —
  1. 含有以甲醛為基的樹脂的防濕包裹物;或
  2. 採用甲醛為凝結成分的樹脂製造的塑膠食物容器或器皿。
(7) 香蕉皮可含有制霉菌素,但香蕉肉不可。
(8) 任何罐頭食物可含有尼生素,而任何食物則可含有因在其配製過程中使用含有尼生素的罐頭食物而導致加入的尼生素。
(9) 如在配製任何合成食物的過程中因使用任何有關食物(但擬作製造用途的水果或果肉,或擬在聖餐時使用的任何未經發酵葡萄汁產品則除外)而導致加入任何准許食物添加劑,而該准許食物添加劑符合以下情況,則該合成食物可含有該准許食物添加劑 —
  1. 該准許食物添加劑是附表1為用於製造該合成食物的有關食物所屬的附表所列食物分類而指明的;及
  2. 就所使用的有關食物的分量而言,存在於該合成食物中的准許食物添加劑的分量不超逾其最高准許含量。
(10) 第(1)款不適用於天然含有任何食物添加劑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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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可含食物添加劑的食物及在每個情況下食物添加劑的種類及分量
第1欄 第2欄 第3欄 第4欄
編號 食物分類或細分類 准許食物添加劑 最高准許含量
(百萬分率,除非另有指明)
附註
國際編碼系統編號 名稱說明
1 乳製品及類似品(不包括嬰兒配方粉及幼兒配方粉)及屬食物分類2及其細分類的製品
1.1 加入飲料的奶精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100 註1及2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1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100 註1及2
1.2 凝塊忌廉 234 尼生素 優良製造規範
1.3 奶粉及忌廉粉(原味),包括酪蛋白及酪蛋白酸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1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1.3.1 供自動售賣機銷售的奶粉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及2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1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1.4 奶粉及忌廉粉的類似品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100 註1及2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1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100 註1及2
1.5 乳酪及類似品
1.5.1 未成熟乳酪(例如茅屋乳酪、忌廉乳酪及水牛乳酪) 200 山梨酸 1000
234 尼生素 12.5
235 游霉素 2 毫克 / 平方分米 註3
250 亞硝酸鈉 10 註8
251 硝酸鈉 50 註8
280 丙酸 優良製造規範
1.5.2 成熟乳酪(例如卡門貝爾乳酪、切達乳酪、艾登乳酪及豪達乳酪) 200 山梨酸 3000
234 尼生素 12.5
235 游霉素 2 毫克 / 平方分米 註3
250 亞硝酸鈉 10 註8
251 硝酸鈉 50 註8
280 丙酸 3000
1105 溶菌酶 優良製造規範
1.5.2.1 乳酪粉(供再造用(例如用以再造乳酪醬 )) 200 山梨酸 3000
234 尼生素 12.5
235 游霉素 2 毫克 /平方分米 註3
250 亞硝酸鈉 10 註8
251 硝酸鈉 50 註8
280 丙酸 3000
1105 溶菌酶 優良製造規範
1.5.2.2 波蘿伏洛乳酪 200 山梨酸 3000
234 尼生素 12.5
235 游霉素 2 毫克 / 平方分米 註3
239 六亞甲基四胺 25 註4
250 亞硝酸鈉 10 註8
251 硝酸鈉 50 註8
280 丙酸 3000
1105 溶菌酶 優良製造規範
1.5.3 乳清乳酪 200 山梨酸 1000
234 尼生素 12.5
235 游霉素 2 毫克 / 平方分米 註3
250 亞硝酸鈉 10 註8
251 硝酸鈉 50 註8
280 丙酸 3000
1.5.4 加工乳酪 200 山梨酸 3000 註5
234 尼生素 12.5
235 游霉素 2 毫克 / 平方分米 註3
250 亞硝酸鈉 10 註8
251 硝酸鈉 50 註8
280 丙酸 3000 註5
1.5.5 乳酪類似品,包括仿乳酪、仿乳酪混合物及仿乳酪粉 200 山梨酸 1000
235 游霉素 2 毫克 /平方分米 註3
250 亞硝酸鈉 10 註8
251 硝酸鈉 50 註8
1.5.6 乳清蛋白質乳酪(例如力可達乳酪) 200 山梨酸 3000
234 尼生素 12.5
235 游霉素 2 毫克 /平方分米 註3
250 亞硝酸鈉 10 註8
251 硝酸鈉 50 註8
280 丙酸 3000
1.6 以乳類為主的甜品(例如雪糕、布甸,及水果或調味酸乳酪),不包括原味酸乳酪 210 苯甲酸 300
310 丙基棓酸鹽 90 註1及6
1.6.1 以水果為主的奶及奶油甜品 200 山梨酸 300 註22
210 苯甲酸 300 註22
220 二氧化硫 100 註10
310 丙基棓酸鹽 90 註1及6
1.6.2 水果酸乳酪 200 山梨酸 300 註18
210 苯甲酸 300 註18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120 註18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120 註18
220 二氧化硫 60 註10
310 丙基棓酸鹽 90 註1及6
2 脂肪及油,以及脂肪乳狀液
2.1 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及油
2.1.1 無水奶油及酥油 310 丙基棓酸鹽 100 註1及7
311 辛基棓酸鹽 100 註1及7
312 十二(烷)基棓酸鹽 100 註1及7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175 註1及7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75 註1及7
2.1.2 植物油脂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及2
311 辛基棓酸鹽 100 註1及2
312 十二(烷)基棓酸鹽 100 註1及2
314 愈瘡樹脂 1000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200 註1及2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384 檸檬酸異丙酯類 200
388 硫代二丙酸 200
2.1.3 豬油、牛羊油脂、魚油及其他動物脂肪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及2
311 辛基棓酸鹽 100 註1及2
312 十二(烷)基棓酸鹽 100 註1及2
314 愈瘡樹脂 1000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200 註1及2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384 檸檬酸異丙酯類 200
388 硫代二丙酸 200
2.2 主要為由水與油混合類別的脂肪乳狀液
2.2.1 脂肪含量至少為 80%的乳狀液
2.2.1.1 人造牛油及類似製品 200 山梨酸 1000 註18
210 苯甲酸 1000 註18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1000 註18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1000 註18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及2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200 註1及2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384 檸檬酸異丙酯類 200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75 註9
388 硫代二丙酸 200
2.2.1.2 供製造用的牛油 310 丙基棓酸鹽 80 註1及23
311 辛基棓酸鹽 80 註1及23
312 十二 (烷)基棓酸鹽 80 註1及23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160 註1及23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160 註1及23
2.2.1.3 牛油與人造牛油混合物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及 2
314 愈瘡樹脂 1000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200 註1及2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2.2.2 脂肪含少於 80%的乳狀液,包括減脂牛油、減脂人造牛油及兩 * 的混合物 200 山梨酸 2000 註21
210 苯甲酸 1000 註21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及2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200 註1及2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384 檸檬酸異丙酯類 100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100 註9
388 硫代二丙酸 200
2.3 主要為由水與油混合類別的脂肪乳狀液,包括以脂肪乳狀液為主的混合及/或調味製品,不包括脂肪成分來自奶脂的製品及屬食物分類 2.4及其細分類(如適用的話)的甜品製品 210 苯甲酸 1000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及2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200 註1及2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2.4 以脂肪為主的甜品,不包括屬食物分類 1.6及其細分類(如適用的話)的以乳類為主的甜品製品 210 苯甲酸 1000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及2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200 註1及2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3 可供食用的冰品,包括 以水為主的冷凍甜品、甜點及巧點 (例如 冰糕及雪葩)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200 註1及2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100 註1及2
4 水果及蔬菜 (包括菇和真菌、根和塊根或莖、豆和豆莢,及蘆薈) 、海藻,及果仁和種子
4.1 面層經處理的新鮮水果 220 二氧化硫 50 註10
4.1.1 蘋果 220 二氧化硫 50 註10
324 乙氧基奎 3
4.1.2 碳酸銅 3 註24
220 二氧化硫 50 註10
324 乙氧基奎 3
4.1.3 柑橘屬水果 220 二氧化硫 50 註10
230 二苯基 100
231 鄰苯基苯酚 12
4.2 冷凍切片蘋果 220 二氧化硫 500 註10
4.3 水果乾 210 苯甲酸 800
220 二氧化硫 1000 註10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265 註9
4.3.1 無花果乾 200 山梨酸 500 註22
210 苯甲酸 800 註22
220 二氧化硫 1000 註10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265 註9
4.3.2 梅脯 200 山梨酸 1000 註22
210 苯甲酸 800 註22
220 二氧化硫 1000 註10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265 註9
4.3.3 杏脯 200 山梨酸 500 註22
210 苯甲酸 800 註22
220 二氧化硫 2000 註10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265 註9
4.3.4 葡萄乾 210 苯甲酸 800
220 二氧化硫 1500 註10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265 註9
4.3.5 椰子乾 210 苯甲酸 800
220 二氧化硫 50 註10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265 註9
4.4 以醋、油或鹽水浸漬的水果 200 山梨酸 1000
210 苯甲酸 1000 註20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250 註20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250 註20
220 二氧化硫 100 註10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250 註9
4.5 罐頭或瓶裝(經巴士德消毒法消毒或加熱消毒)水果 210 苯甲酸 800 註20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800 註20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800 註20
220 二氧化硫 350 註10
512 氯化亞錫 20 註11
4.6 果醬、果凍、柑橘果醬 200 山梨酸 1000 註18
210 苯甲酸 1000 註18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500 註18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500 註18
220 二氧化硫 100 註10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130 註9
4.7 以水果為主的塗醬(例如蘋果醬、檸檬酪及酸辣調味果醬),不包括屬食物分類4.6及其細分類(如適用的話)的製品 200 山梨酸 1000 註22
210 苯甲酸 1000 註22
220 二氧化硫 500 註10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100 註9
4.8 糖漬水果 200 山梨酸 1000 註18
210 苯甲酸 1000 註18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1000 註18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1000 註18
220 二氧化硫 100 註10
4.9 水果配製品,包括果肉、果泥、果醬料、食物面層的水果配料、椰奶及椰漿 200 山梨酸 1000 註18
210 苯甲酸 1000 註18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800 註18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800 註18
220 二氧化硫 500 註10
4.10 以水果為主的甜品,包括以水為主的果味甜品,不包括屬食物分類 7.2.1 及7.2.2及其細分類(如適用的話)的含水果精製烘焙食品、屬食物分類3及其細分類(如適用的話)的可供食用的果味冰製品,及屬食物分類 1.6 及其細分類(如適用的話)的含水果冷凍乳類甜品 210 苯甲酸 1000
310 丙基棓酸鹽 90 註1及6
4.11 發酵水果製品 200 山梨酸 1000
210 苯甲酸 1000 註20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250 註20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250 註20
220 二氧化硫 100 註10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250 註9
4.12 糕餅果餡,不包括屬食物分類4.9及其細分類(如適用的話)的果泥 200 山梨酸 450 註18
210 苯甲酸 1000 註18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800 註18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800 註18
220 二氧化硫 100 註10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650 註9
4.13 經烹煮的水果 210 苯甲酸 1000 註20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800 註20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800 註20
220 二氧化硫 350 註10
4.14 去皮、切開或切絲的新鮮馬鈴薯及白色類蔬菜 220 二氧化硫 50 註10
4.15 冷凍蔬菜(包括菇和真菌、根和塊根或莖、豆和豆莢,及蘆薈)、海藻,及果仁和種子
4.15.1 冷凍炸馬鈴薯條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100 註9
4.15.2 冷凍牛油果 220 二氧化硫 300 註10
4.15.3 冷凍馬鈴薯及白色類蔬菜 220 二氧化硫 50 註10
4.16 脫水蔬菜(包括菇和真菌、根和塊根或莖、豆和豆莢,及蘆薈)、海藻,及果仁和種子 210 苯甲酸 1000
220 二氧化硫 500 註10
4.16.1 脫水馬鈴薯 210 苯甲酸 1000
220 二氧化硫 500 註10
310 丙基棓酸鹽 50 註1及2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4.16.2 乾豆 210 苯甲酸 1000
220 二氧化硫 500 註10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800 註9及27
4.16.3 即食脫水蔬菜 210 苯甲酸 1000
220 二氧化硫 500 註10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200 註9及27
4.16.4 乾葫蘆條 210 苯甲酸 1000
220 二氧化硫 5000 註10
4.17 以醋、油、鹽水或醬油浸漬的蔬菜(包括菇和真菌、根和塊根或莖、豆和豆莢,及蘆薈)及海藻,不包括屬食物分類12.13和12.14及其細分類(如適用的話)的發酵大豆製品,及屬食物分類4.21及其細分類(如適用的話)的發酵蔬菜 200 山梨酸 1000 註18
210 苯甲酸 2000 註18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250 註18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250 註18
220 二氧化硫 100 註10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250 註9
4.17.1 浸漬橄欖 200 山梨酸 500 註18
210 苯甲酸 2000 註18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250 註18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250 註18
220 二氧化硫 100 註10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250 註9
579 葡萄糖酸亞鐵 150 註12
4.18 罐頭或瓶裝(經巴士德消毒法消毒或加熱消毒)或以殺菌軟袋包裝的蔬菜(包括菇和真菌、根和塊根或莖、豆和豆莢,及蘆薈)及海藻 220 二氧化硫 50 註10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365 註9
512 氯化亞錫 25 註11
4.19 蔬菜(包括菇和真菌、根和塊根或莖、豆和豆莢,及蘆薈)、海藻,及果仁和種子泥及塗醬(例如番茄泥、花生醬及腰果醬) 210 苯甲酸 1000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250 註9
4.19.1 經加工減低熱量的製品 210 苯甲酸 1000
220 二氧化硫 500 註10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250 註9
4.19.2 番茄泥 210 苯甲酸 1000 註20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800 註20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800 註20
220 二氧化硫 350 註10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250 註9
4.20 蔬菜(包括菇和真菌、根和塊根或莖、豆和豆莢,及蘆薈)、海藻,及果仁和種子肉漿、糊及配製品(例如蔬菜甜品及蔬菜醬料,以及糖漬蔬菜),不包括屬食物分類4.19及其細分類(如適用的話)的製品 210 苯甲酸 3000
220 二氧化硫 500 註10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80 註9
4.20.1 番茄肉漿及番茄糊 210 苯甲酸 3000 註20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800 註20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800 註20
220 二氧化硫 500 註10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80 註9
4.20.2 加糖的果仁糊 200 山梨酸 1000 註22
210 苯甲酸 3000 註22
220 二氧化硫 500 註10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80 註9
4.20.3 辣根肉漿 210 苯甲酸 3000 註20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250 註20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250 註20
220 二氧化硫 500 註10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80 註9
4.21 發酵蔬菜(包括菇和真菌、根和塊根或莖、豆和豆莢,及蘆薈)及海藻製品,不包括屬食物分類12.13及12.14及其細分類(如適用的話)的發酵大豆製品 200 山梨酸 1000 註18
210 苯甲酸 1000 註18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250 註18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250 註18
220 二氧化硫 500 註10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250 註9
4.22 已烹煮或煎炸的蔬菜(包括菇和真菌、根和塊根或莖、豆和豆莢,及蘆薈)及海藻 210 苯甲酸 1000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250 註9
4.22.1 已烹煮及預先包裝的甜菜根 210 苯甲酸 1000 註20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250 註20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250 註20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250 註9
5 甜點
5.1 可可製品及朱古力製品,包括仿朱古力及朱古力代替品
5.1.1 可可混合物 (粉)及可可塊/油餅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
5.1.2 可可混合物(糖漿) 210 苯甲酸 700 註20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700 註20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700 註20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
5.1.3 以可可為主的塗醬,包括餡料(例如可可脂) 210 苯甲酸 1500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50 註9
5.1.4 可可及朱古力製品,包括外加朱古力的果仁及水果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
5.1.4.1 白朱古力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及2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200 註1及2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5.1.4.2 外加朱古力的棉花糖 200 山梨酸 1000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
5.1.5 仿朱古力製品、朱古力代替品 210 苯甲酸 1500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5.2 甜點,包括硬糖、軟糖及鳥結糖,不包括屬食物分類 5.1、5.3 及5.4及其細分類(如適用的話)的製品 210 苯甲酸 1500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及2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200 註1及2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5.2.1 杏仁糖膏 200 山梨酸 1000 註22
210 苯甲酸 1500 註22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及2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200 註1及2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5.3 香口膠 210 苯甲酸 1500
310 丙基棓酸鹽 1000 註2
314 愈瘡樹脂 1500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400 註2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400 註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400 註2
5.4 裝飾材料(例如供精製烘焙食品用的裝飾材料)、食物面層配料(非水果類)及甜味醬料 200 山梨酸 1000 註22
210 苯甲酸 1500 註22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及2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200 註1及2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6 穀類及以穀粒、根及塊根或塊莖、豆和豆莢製成的穀類製品,不包括屬食物分類 7及其細分類的烘 焙食品
6.1 原粒穀物、碎穀物或穀物片,包括大麥、粟米、燕麥、大米、高梁、大豆及小麥 310 丙基棓酸鹽 100 註1
6.2 麵粉 220 二氧化硫 200 註10
6.3 澱粉 220 二氧化硫 50 註10
6.4 早餐穀類食品,包括燕麥片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及2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100 註1及2
6.5 預煮的麵食製品及麵條,以及類似製品 210 苯甲酸 1000
220 二氧化硫 20 註10
310 丙基棓酸鹽 100 註1及2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200 註1及2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6.5.1 即食麵 200 山梨酸 2000
210 苯甲酸 1000
220 二氧化硫 20 註10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及2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200 註1及2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6.6 以穀類及澱粉為主的甜品 (例如大米布甸、木薯布甸),包括以穀類或澱粉為主的甜品餡料 210 苯甲酸 1000
310 丙基棓酸鹽 90 註1及6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315 註9
7 烘焙食品
7.1 麵包、普通烘焙食品及混合料,包括各類沒有甜味的烘焙食品及以麵包製成的製品
7.1.1 麵包及麵包捲,例如白麵包、裸麥麵包、提子乾麵包、全麥麵包、全麥麵包捲及蘇打麵包 210 苯甲酸 1000
280 丙酸 3000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200 註1及2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和2
7.1.2 薄脆餅乾(例如蘇打餅乾、裸麥餅乾),不包括屬食物分類14.1及其細分類(如適用的話)的調味薄脆餅乾 200 山梨酸 1000 註5
210 苯甲酸 1000
280 丙酸 1000 註5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200 註1及2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7.1.3 其他普通烘焙食品(例如比高包、比得包及英式鬆餅) 210 苯甲酸 1000
280 丙酸 3000
310 丙基棓酸鹽 100 註1及2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200 註1及2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7.1.4 麵包類製品,包括以麵包製成的餡料及麵包糠 210 苯甲酸 1000
280 丙酸 3000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200 註1及2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7.1.5 蒸包(例如饅頭及包子) 210 苯甲酸 1000
280 丙酸 3000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7.1.6 供製作麵包及普通烘焙食品用的混合料 210 苯甲酸 1000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7.2 精製烘焙食品及混合料
7.2.1 蛋糕、曲奇餅及批 (例如乳酪蛋糕、西式蛋糕、月餅、燕麥曲奇餅、果餡批及吉士批) 200 山梨酸 1000 註5
210 苯甲酸 1000
220 二氧化硫 50 註10
280 丙酸 1000 註5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7.2.2 其他精製烘焙食品(例如班戟、窩芙、丹麥酥、雪糕筒、麵粉製甜點、冬甩、甜麵包捲、烤餅及鬆餅) 200 山梨酸 1000 註5
210 苯甲酸 1000
220 二氧化硫 50 註10
280 丙酸 1000 註5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7.2.3 供製作精製烘焙食品用的混合料(例如蛋糕混合料、麵粉製甜點混合料、班戟混合料、批混合料及窩芙混合料) 210 苯甲酸 1000
220 二氧化硫 50 註10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及2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8 肉及肉製品,包括家禽及野味
8.1 新鮮禽畜及野味碎肉 384 檸檬酸異丙酯類 200
8.2 原隻或切件的加工禽畜及野味肉製品
8.2.1 原隻或切件,非經加熱處理的醃製(包括鹽醃)加工禽畜及野味肉製品 250 亞硝酸鈉 200
251 硝酸鈉 500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及2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100 註1、2及25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100 註1、2及25
8.2.2 原隻或切件,非經加熱處理的醃製(包括鹽醃)及脫水加工禽畜及野味肉製品 210 苯甲酸 1000
235 游霉素 6
250 亞硝酸鈉 200
251 硝酸鈉 500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及2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100 註1、2及25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100 註1、2及25
384 檸檬酸異丙酯類 200
8.2.3 原隻或切件,非經加熱處理的發酵加工禽畜及野味肉製品 250 亞硝酸鈉 200
251 硝酸鈉 500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及2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100 註1、2及25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100 註1、2及25
8.2.4 原隻或切件,經加熱處理的加工禽畜及野味肉製品,包括煮熟 (包括醃製並煮熟,以及脫水並煮熟)、經加熱處理(包括消毒)及罐頭肉塊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及2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100 註1、2及25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100 註1、2及25
8.2.4.1 經加熱處理的醃製肉類 250 亞硝酸鈉 125
251 硝酸鈉 500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及2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100 註1、2及25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100 註1、2及25
8.2.5 原隻或切件,冷凍的加工禽畜及野味肉製品,包括經冷凍的生及熟肉塊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及2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100 註1、2及25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100 註1、2及25
8.3 加工禽畜及野味碎肉製品
8.3.1 非經加熱處理的醃製 (包括鹽醃)加工禽畜及野味碎肉製品 220 二氧化硫 450 註10
250 亞硝酸鈉 200
251 硝酸鈉 500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及2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100 註1、2及26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100 註1、2及26
8.3.2 非經加熱處理的醃製 (包括鹽醃)及脫水加工禽畜及野味碎肉製品 210 苯甲酸 1000
220 二氧化硫 450 註10
235 游霉素 1 毫克 /平方分米 註3
250 亞硝酸鈉 200
251 硝酸鈉 500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及2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100 註1、2及26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100 註1、2及26
384 檸檬酸異丙酯類 200
8.3.3 非經加熱處理的發酵加工禽畜及野味碎肉製品 220 二氧化硫 450 註10
250 亞硝酸鈉 200
251 硝酸鈉 500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及2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100 註1、2及26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100 註1、2及26
8.3.4 經加熱處理的加工禽畜及野味碎肉製品,包括煮熟(包括醃製並煮熟,以及脫水並煮熟)、經加熱處理(包括消毒)及罐頭碎肉製品(例如鵝肝醬及肉/肝醬、及熟肉丸)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及2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100 註1、2及26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100 註1、2及26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35 註9
8.3.4.1 經加熱處理的醃製加工禽畜及野味碎肉製品 (例如煮熟的醃碎肉、罐頭鹹牛肉及午餐肉) 220 二氧化硫 450 註10
250 亞硝酸鈉 125
251 硝酸鈉 500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及2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100 註1、2及26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100 註1、2及26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35 註9
8.3.4.2 經加熱處理的漢堡碎肉餅或類似製品 220 二氧化硫 450 註10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及2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100 註1、2及26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100 註1、2及26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35 註9
8.3.4.3 經加熱處理的香腸或香腸肉(例如早餐香腸) 220 二氧化硫 450 註10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及2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100 註1、2及26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100 註1、2及26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35 註9
8.3.5 冷凍的加工禽畜及野味碎肉製品,包括生、半熟及全熟的製品(例如沾麵包糠或炸漿的冷凍雞條)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及2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100 註1、2及26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100 註1、2及26
8.3.5.1 冷凍的漢堡碎肉餅或類似製品 220 二氧化硫 450 註10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及2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100 註1、2及26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100 註1、2及26
9 魚及魚製品,包括水棲脊椎動物(魚及水棲哺乳類動物(例如鯨魚))、水棲無脊椎動物(例如水母)、軟體類動物(例如蜆及蝸牛)、甲殼類動物(例如蝦、蟹及龍蝦)及棘皮類動物(例如海膽及海參)
9.1 新鮮軟體類、甲殼類及棘皮類動物 220 二氧化硫 100 註10
9.2 加工魚及魚製品,包括軟體類、甲殼類及棘皮類動物
9.2.1 冷凍(包括新鮮及半熟)的魚、魚柳及魚製品,包括軟體類、甲殼類及棘皮類動物(例如冷凍的蜆、冷凍的鱈魚柳、冷凍的蟹、冷凍的鰭魚、冷凍的龍蝦、冷凍的蝦、冷凍的魚子及冷凍的魚漿)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75 註9
9.2.1.1 冷凍的軟體類、甲殼類及棘皮類動物 220 二氧化硫 100 註10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75 註9
9.2.2 冷凍、沾炸漿及未經烹煮的魚、魚柳及魚製品,包括軟體類、甲殼類及棘皮類動物(例如冷凍沾麵包糠的魚手指及冷凍沾炸漿的魚柳)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75 註9
388 硫代二丙酸 200 註1
9.2.3 煮熟(不包括煎炸)的魚及魚製品,包括熟魚漿、熟魚糊及熟魚子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50 註9
9.2.3.1 煮熟(不包括煎炸)的魚丸及魚餅 200 山梨酸 1000 註18
210 苯甲酸 1000 註18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1000 註18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1000 註18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50 註9
9.2.4 煮熟(不包括煎炸)的軟體類、甲殼類及棘皮類動物 220 二氧化硫 150 註10
9.2.4.1 煮熟(不包括煎炸)的軟體類、甲殼類及棘皮類動物的丸及餅 200 山梨酸 1000 註18
210 苯甲酸 1000 註18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1000 註18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1000 註18
220 二氧化硫 150 註10
9.2.4.2 煮熟(不包括煎炸)的蝦 210 苯甲酸 2000
220 二氧化硫 150 註10
9.2.4.2.1 煮熟(不包括煎炸)的褐蝦 210 苯甲酸 6000
220 二氧化硫 150 註10
9.2.5 煎炸魚丸及魚餅,包括軟體類、甲殼類及棘皮類動物 200 山梨酸 1000 註18
210 苯甲酸 1000 註18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1000 註18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1000 註18
9.2.6 煙燻、脫水、發酵及/或鹽醃的魚及魚製品,包括軟體類、甲殼類及棘皮類動物 210 苯甲酸 200
220 二氧化硫 30 註10
310 丙基棓酸鹽 100 註1及2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9.2.6.1 乾魚絲,包括軟體類、甲殼類及棘皮類動物 200 山梨酸 1000 註18
210 苯甲酸 200 註18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200 註18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200 註18
220 二氧化硫 30 註10
310 丙基棓酸鹽 100 註1及2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9.2.6.2 發酵魚製品 210 苯甲酸 1000
220 二氧化硫 30 註10
310 丙基棓酸鹽 100 註1及2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9.2.6.3 鹹魚 200 山梨酸 200
210 苯甲酸 200
220 二氧化硫 30 註10
310 丙基棓酸鹽 100 註1及2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9.3 半防腐的魚及魚製品,包括軟體類、甲殼類及棘皮類動物
9.3.1 以醋或酒浸泡及/或以膠凍配製的魚及魚製品,包括軟體類、甲殼類及棘皮類動物 200 山梨酸 1000 註18
210 苯甲酸 2000 註18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250 註18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250 註18
220 二氧化硫 100 註10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9.3.2 浸漬及/或以鹽水浸泡的魚及魚製品,包括軟體類、甲殼類及棘皮類動物 200 山梨酸 1000 註18
210 苯甲酸 2000 註18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250 註18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250 註18
220 二氧化硫 100 註10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250 註9
9.3.3 鹽醃及/或以防腐劑處理的半防腐三文魚代替品、魚子醬及其他魚子製品 200 山梨酸 1000 註18
210 苯甲酸 2000 註18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250 註18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250 註18
220 二氧化硫 100 註10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9.3.3.1 半防腐魚子醬 200 山梨酸 1000 註18
210 苯甲酸 2500 註18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250 註18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250 註18
220 二氧化硫 100 註10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9.3.4 半防腐的魚及魚製品,包括軟體類、甲殼類及棘皮類動物(例如傳統的東方魚糊),不包括屬食物分類9.3.1至9.3.3及其細分類(如適用的話)的製品 210 苯甲酸 2000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9.3.4.1 蝦醬 210 苯甲酸 2000 註20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1000 註20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1000 註20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9.4 完全防腐(包括罐頭或發酵)的魚及魚製品,包括軟體類、甲殼類及棘皮類動物 220 二氧化硫 150 註10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340 註9
9.4.1 罐頭鮑魚 220 二氧化硫 1000 註10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340 註9
10 蛋製品
10.1 經巴士德消毒法消毒及化學防腐(例如加鹽)的液體蛋製品,包括全蛋、蛋黃及蛋白 210 苯甲酸 5000
10.2 脫水及/或以熱凝固(經巴士德消毒法消毒)的蛋製品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200 註9及15
10.3 以蛋為主的甜品 (例如蛋吉士及供精製烘焙食品用的吉士餡料) 210 苯甲酸 1000
310 丙基棓酸鹽 90 註1及6
11 糖及餐桌甜味劑,不包括乳糖及蜂蜜
11.1 白糖、無水葡萄糖、一水葡萄糖、果糖 220 二氧化硫 15 註10
11.2 糖粉、葡萄糖粉 220 二氧化硫 15 註10
11.3 綿白糖、紅綿糖、葡萄糖漿、葡萄糖乾漿、原蔗糖 220 二氧化硫 20 註10
11.3.1 用於製造糖果製品的葡萄糖乾漿 220 二氧化硫 150 註10
11.3.2 用於製造糖果製品的葡萄糖漿 220 二氧化硫 400 註10
11.4 耕地白糖或壓榨法白糖 220 二氧化硫 70 註10
11.5 紅糖 ( 例如紅蔗糖 ) ,不包括屬食物分類 11.3及其細分類(如適用的話)的製品 220 二氧化硫 40 註10
11.6 糖液及糖漿,以及(部分)轉化糖,包括糖蜜,但不包括屬食物分類 11.3 及其細分類(如適用的話)的製品 220 二氧化硫 70 註10
11.7 其他糖及糖漿(例如木糖、楓糖漿及用作食物面層裝飾的糖) 210 苯甲酸 1000
220 二氧化硫 40 註10
11.8 餐桌甜味劑,包括含有高甜度甜味劑(例如醋磺內酯鉀及山梨醇)* 210 苯甲酸 2000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1000 註9及16
12 香料、佐料、湯、醬料、沙律、酵母及類似製品、醬油、發酵大豆,以及大豆蛋白粉及其混合物
12.1 香草及香料(例如羅勒、皮薩草、辣椒醬及咖喱醬) 220 二氧化硫 150 註10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及2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200 註1及2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70 註9
12.1.1 咖喱醬 210 苯甲酸 350 註20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350 註20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350 註20
220 二氧化硫 150 註10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及2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200 註1及2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70 註9
12.2 佐料(例如鬆肉粉、洋蔥鹽及蒜鹽),不包括佐料醬料(例如茄汁、蛋黃醬及芥末) 210 苯甲酸 1000
220 二氧化硫 200 註10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及2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200 註1及2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70 註9
12.3 醋,包括蘋果醋、酒醋、麥芽醋、酒精醋、穀醋、葡萄乾醋及果(酒)醋 210 苯甲酸 1000
220 二氧化硫 100 註10
12.4 芥末 210 苯甲酸 1000
220 二氧化硫 250 註10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200 註1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75 註9
12.4.1 第戎芥末 210 苯甲酸 1000
220 二氧化硫 500 註10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200 註1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75 註9
12.5 即食湯及肉湯,包括罐頭、瓶裝及冷凍製品(例如肉汁清湯、清肉湯、以水及忌廉為主的湯、周打湯及海鮮濃湯) 200 山梨酸 500 註22
210 苯甲酸 500 註22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及2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200 註1及2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12.6 供調製湯及肉湯用的混合料(例如肉汁清湯粉及塊、粉狀及濃縮湯,以及高湯塊及粉) 200 山梨酸 500 註22
210 苯甲酸 500 註22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175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及2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200 註1及2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12.7 乳化醬汁(例如蛋黃醬及沙律醬) 200 山梨酸 1000 註18
210 苯甲酸 1000 註18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250 註18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250 註18
220 二氧化硫 300 註10
236 甲酸 200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及2
314 愈瘡樹脂 600 註1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200 註1及2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100 註1及2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100 註9
12.8 非乳化醬汁,包括以水、椰奶及奶為主的醬汁(例如燒烤醬汁、茄汁、乳酪醬汁、忌廉醬汁、喼汁、濃肉汁及辣椒醬) 200 山梨酸 1000 註18
210 苯甲酸 1000 註18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250 註18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250 註18
220 二氧化硫 300 註10
236 甲酸 200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及2
314 愈瘡樹脂 600 註1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200 註1及2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100 註1及2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75 註9
12.9 供調製醬汁及肉汁用的混合料(例如用於調製乳酪醬、荷蘭醬及沙律醬的混合料) 210 苯甲酸 1000
220 二氧化硫 300 註10
236 甲酸 200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及2
314 愈瘡樹脂 600 註1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200 註1及2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100 註1及2
12.10 魚露及蠔油 200 山梨酸 1000 註18
210 苯甲酸 1000 註18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1000 註18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1000 註18
220 二氧化硫 300 註10
236 甲酸 200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及2
314 愈瘡樹脂 600 註1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200 註1及2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100 註1及2
12.11 沙律(例如通心粉沙律、馬鈴薯沙律)及三文治塗醬,不包括屬食物分類4.19及5.1.3及其細分類(如適用的話)的以可可及果仁為主的塗醬 210 苯甲酸 1500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100 註9
12.12 酵母及類似製品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
12.13 醬油 200 山梨酸 1000 註18
210 苯甲酸 550 註18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550 註18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550 註18
12.13.1 非發酵醬油 200 山梨酸 1000 註18
210 苯甲酸 1000 註18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550 註18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550 註18
12.14 發酵大豆(例如豆豉) 210 苯甲酸 1000 註20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1000 註20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1000 註20
12.15 大豆蛋白粉及混合物(供沖調用(例如用作調製大豆飲料及自家製軟豆腐)) 210 苯甲酸 1000
13 飲料,不包括乳製品
13.1 果汁 200 山梨酸 1000 註18
210 苯甲酸 800 註18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800 註18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800 註18
220 二氧化硫 50 註10
13.1.1 葡萄汁製品(未經發酵及擬於聖餐時使用) 200 山梨酸 1000 註18
210 苯甲酸 2000 註18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2000 註18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2000 註18
220 二氧化硫 70 註10
13.2 蔬菜汁 200 山梨酸 400 註18
210 苯甲酸 160 註18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160 註18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160 註18
220 二氧化硫 50 註10
13.3 濃縮果汁 200 山梨酸 1000 註14及18
210 苯甲酸 800 註18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800 註18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800 註18
220 二氧化硫 50 註10及14
13.4 濃縮蔬菜汁 200 山梨酸 2000 註18
210 苯甲酸 800 註18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800 註18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800 註18
220 二氧化硫 50 註10及14
13.5 果蜜飲料 200 山梨酸 1000 註18
210 苯甲酸 800 註18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800 註18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800 註18
220 二氧化硫 50 註10
13.6 蔬菜蜜飲料 200 山梨酸 400 註18
210 苯甲酸 160 註18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160 註18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160 註18
220 二氧化硫 50 註10
13.7 濃縮果蜜飲料 200 山梨酸 1000 註14及18
210 苯甲酸 800 註18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800 註18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800 註18
220 二氧化硫 50 註10及14
13.8 濃縮蔬菜蜜飲料 200 山梨酸 2000 註18
210 苯甲酸 600 註18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600 註18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600 註18
220 二氧化硫 50 註10及14
13.9 以水為主的調味飲料 ,包括碳酸及非碳酸飲料 、濃縮物 、 "運動"、"能量"或"電解質"飲料 、顆粒飲料 、即飲咖啡及茶類飲料 ,及以香草為主的飲料 (例如凍茶、果味凍茶及冷凍的罐裝泡沫咖啡飲料 ) 200 山梨酸 400 註18
210 苯甲酸 160 註18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160 註18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160 註18
236 甲酸 100
242 二甲基二碳酸鹽 250 註13
310 丙基棓酸鹽 1000 註1
384 檸檬酸異丙酯類 200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200 註9
388 硫代二丙酸 1000 註1
512 氯化亞錫 20 註18
13.9.1 以果汁為主的飲料和無甜度薑汁飲料 200 山梨酸 400 註18
210 苯甲酸 160 註18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160 註18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160 註18
220 二氧化硫 70 註10及14
236 甲酸 100
242 二甲基二碳酸鹽 250 註13
310 丙基棓酸鹽 1000 註1
384 檸檬酸異丙酯類 200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200 註9
388 硫代二丙酸 1000 註1
512 氯化亞錫 20 註11
13.9.2 每 10公升含有不少於 2.3公斤葡萄糖漿的葡萄糖飲料 200 山梨酸 400 註18
210 苯甲酸 800 註18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800 註18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800 註18
236 甲酸 100
242 二甲基二碳酸鹽 250 註13
310 丙基棓酸鹽 1000 註1
384 檸檬酸異丙酯類 200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200 註9
388 硫代二丙酸 1000 註1
512 氯化亞錫 20 註11
13.9.3 供調製以水為主調味飲料用的濃縮物 (液體或固體 ) 200 山梨酸 2000 註18
210 苯甲酸 800 註18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800 註18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800 註18
236 甲酸 100
242 二甲基二碳酸鹽 250 註13
310 丙基棓酸鹽 1000 註1
384 檸檬酸異丙酯類 200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200 註9
388 硫代二丙酸 1000 註1
512 氯化亞錫 20 註11
13.10 咖啡、咖啡代替品、茶、香草茶,以及其他穀類及穀物熱飲料,包括用於製造咖啡製品的已處理咖啡豆,不包括可可 210 苯甲酸 1000 註20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450 註20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450 註20
242 二甲基二碳酸鹽 250 註13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35 註9
13.10.1 固體咖啡精 210 苯甲酸 1000 註20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450 註20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450 註20
220 二氧化硫 150 註20
242 二甲基二碳酸鹽 250 註13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35 註9
13.11 啤酒及麥芽飲料 210 苯甲酸 70 註20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70 註20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70 註20
220 二氧化硫 50 註10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25 註9
13.12 蘋果酒及梨酒 200 山梨酸 200
220 二氧化硫 200 註10
242 二甲基二碳酸鹽 250 註13
1105 溶菌酶 500
13.12.1 乙醇含量少於7%的蘋果酒及梨酒 200 山梨酸 200 註22
210 苯甲酸 1000 註22
220 二氧化硫 200 註10
242 二甲基二碳酸鹽 250 註13
1105 溶菌酶 500
13.13 葡萄酒 200 山梨酸 400
220 二氧化硫 350 註10
242 二甲基二碳酸鹽 200 註13
1105 溶菌酶 500
13.13.1 白酒 200 山梨酸 400
220 二氧化硫 400 註10
242 二甲基二碳酸鹽 200 註13
1105 溶菌酶 500
13.14 酒 ( 葡萄酒、蘋果酒及梨酒除外 ) (例如米酒(日本清酒)及有氣泡及無氣泡的果酒) 200 山梨酸 400 註22
210 苯甲酸 1000 註22
220 二氧化硫 200 註10
242 二甲基二碳酸鹽 250 註13
13.15 蜂蜜酒 200 山梨酸 400 註22
210 苯甲酸 1000 註22
220 二氧化硫 200 註10
242 二甲基二碳酸鹽 200 註13
13.16 酒精含量超過 15%的蒸麪酒精飲料 200 山梨酸 400
220 二氧化硫 200 註10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25 註9
13.17 加香味的酒精飲料 (例如酒及含酒精的清涼飲料,以及低酒精的清涼飲料) 200 山梨酸 400 註22
210 苯甲酸 1000 註22
220 二氧化硫 70 註10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25 註9
14 即食小食
14.1 以馬鈴薯、穀類、麵粉或澱粉(取自根及塊根或莖、豆和豆莢)為主的小食,包括各類原味及調味的小食(例如薯片、爆穀及調味薄脆餅乾),不包括屬食物分類 7.1.2 及其細分類(如適用的話)的原味薄脆餅乾 210 苯甲酸 1000
220 二氧化硫 50 註10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及2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200 註1及2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388 硫代二丙酸 200
14.2 加工果仁,包括有沾裹層的果仁及果仁混合物(例如混有水果乾) 310 丙基棓酸鹽 200 註1及2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200 註1及2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388 硫代二丙酸 200
14.3 以魚為主的小食,不包括屬食物分類 9.2.6及其細分類(如適用的話)的魚乾小食及屬食物分類8.3.2及其細分類(如適用的話)的肉乾小食 319 特丁基對苯二酚 2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
388 硫代二丙酸 200
15 雜項
15.1 食物添加劑
15.1.1 染色料 (如以准許染色料溶液的形式出現) 200 山梨酸 1000 註18
210 苯甲酸 2000 註18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2000 註18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2000 註18
15.1.2 只用准許甜味劑及水配製的食物 210 苯甲酸 750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250 註17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250 註17
15.1.3 二甲基聚硅氧烷 200 山梨酸 1000 註19
210 苯甲酸 2000 註19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2000 註19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2000 註19
220 二氧化硫 1000 註10及19
15.2 調味劑及調味糖漿 210 苯甲酸 800 註19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800 註19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800 註19
220 二氧化硫 350 註10及19
15.3
15.3.1 液體凝乳酶 210 苯甲酸 2000 註20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2000 註20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2000 註20
15.3.2 固體番瓜素 220 二氧化硫 30000 註10
15.3.3 水溶液番瓜素 200 山梨酸 1000 註19
220 二氧化硫 5000 註10及19
15.3.4 非指明的酶製劑的水溶液,包括固定酶製劑的水溶液 200 山梨酸 3000 註19
210 苯甲酸 3000 註19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3000 註19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3000 註19
220 二氧化硫 500 註10及19
15.4 香精油及香精油濃縮物的分離物 310 丙基棓酸鹽 1000 註1及2
311 辛基棓酸鹽 1000 註1及2
312 十二(烷)基棓酸鹽 1000 註1及2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1000 註1及2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1000 註1及2
15.5 食物面層流質泡沫物 210 苯甲酸 10000 註19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10000 註19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10000 註19
220 二氧化硫 5000 註10及19
15.6 明膠 220 二氧化硫 1000 註10
15.7 明膠製藥囊 200 山梨酸 3000
15.8 矽酮抗泡沫乳狀液 200 山梨酸 1000 註18
210 苯甲酸 2000 註18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2000 註18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2000 註18
15.9 液體果膠 220 二氧化硫 250 註10
15.10 部分丙三醇酯 310 丙基棓酸鹽 100 註1及28
311 辛基棓酸鹽 100 註1及28
312 十二(烷)基棓酸鹽 100 註1及28
320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 100 註1及28
321 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 200 註1及28
註 1 計算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丙基棓酸鹽、辛基棓酸鹽、十二(烷)基棓酸鹽、特丁基對苯二酚、硫代二丙酸及愈瘡樹脂的含量,是按食物中的脂肪或油的重量計算。
註 2 就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丙基棓酸鹽、辛基棓酸鹽、十二(烷)基棓酸鹽及特丁基對苯二酚而言,可混合使用其中2種或多於2種添加劑,但前提是必須符合以下條件:當食物所含的每種該等食物添加劑的分量以其在該食物的最高准許含量所佔百分率的方式顯示時,該等百分率合計不超過100。
註 3 游霉素須施用於食物表面,並只可存在於離食物表面不多於5毫米處。每1毫克/平方分米(以食物適用表面計)相等於百萬分之20。
註 4 六亞甲基四胺的含量,是作為甲醛計算。
註 5 可混合使用山梨酸及丙酸,但前提是必須符合以下條件:當食物所含的每種該等食物添加劑的分量以其在該食物的最高准許含量所佔百分率的方式顯示時,該等百分率合計不超過100。
註 6 丙基棓酸鹽的含量,是按乾成分、乾重、乾混合料或濃縮物計算。
註 7 可視乎情況適當而混合使用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丙基棓酸鹽、辛基棓酸鹽及十二(烷)基棓酸鹽,但前提是混合使用時的總含量,不得超過百萬分之200,亦不得超過個别食物添加劑在單獨使用時的最高准許含量。
註 8 可混合使用硝酸鈉及亞硝酸鈉,但前提是必須符合以下條件:當食物所含的每種該等食物添加劑的分量以其在該食物的最高准許含量所佔百分率的方式顯示時,該等百分率合計不超過100。
註 9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的含量,是作為無水乙二胺四乙酸二鈉鈣計算。
註 10 二氧化硫的含量,是作為二氧化硫殘留計算。
註 11 氯化亞錫的含量,是作為錫計算。
註 12 葡萄糖酸亞鐵的含量,是作為鐵計算。
註 13 最高准許含量,是指在製造食物時加在食物中的分量。
註 14 有關食物添加劑的含量,是按食物按照製造商指示調製後或以供消費*食用的形式計算。
註 15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的含量,是按蛋黃的乾重計算。
註 1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的含量,是按高甜度甜味劑的乾重計算。
註 17 可混合使用對羥基苯甲酸乙酯及對羥基苯甲酸甲酯,但前提是必須符合以下條件:當食物所含的每種該等食物添加劑的分量以其在該食物的最高准許含量所佔百分率的方式顯示時,該等百分率合計不超過100。
註 18 可視乎情況適當而混合使用苯甲酸、對羥基苯甲酸乙酯、對羥基苯甲酸甲酯及山梨酸,但前提是必須符合以下條件:當食物所含的每種該等食物添加劑的分量以其在該食物的最高准許含量所佔百分率的方式顯示時,該等百分率合計不超過100。
註 19 可視乎情況適當而混合使用苯甲酸、對羥基苯甲酸乙酯、對羥基苯甲酸甲酯、山梨酸及二氧化硫,但前提是必須符合以下條件:當食物所含的每種該等食物添加劑的分量以其在該食物的最高准許含量所佔百分率的方式顯示時,該等百分率合計不超過100。
註 20 可視乎情況適當而混合使用苯甲酸、對羥基苯甲酸乙酯及對羥基苯甲酸甲酯,但前提是必須符合以下條件:當食物所含的每種該等食物添加劑的分量以其在該食物的最高准許含量所佔百分率的方式顯示時,該等百分率合計不超過100。
註 21 可混合使用苯甲酸及山梨酸,但前提是混合使用時的總含量,不得超過百萬分之2000,亦不得超過個别食物添加劑在單獨使用時的最高准許含量。
註 22 可混合使用苯甲酸及山梨酸,但前提是必須符合以下條件:當食物所含的每種該等食物添加劑的分量以其在該食物的最高准許含量所佔百分率的方式顯示時,該等百分率合計不超過100。
註 23 可混合使用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丙基棓酸鹽、辛基棓酸鹽及十二(烷)基棓酸鹽,但前提是混合使用時的總含量不得超過百萬分之240,而丙基棓酸鹽、辛基棓酸鹽或十二(烷)基棓酸鹽的單獨含量或其混合物的含量不得超過百萬分之80,而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或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的單獨含量或其混合物的含量不得超過百萬分之160。
註 24 碳酸銅的含量,是作為銅計算。
註 25 只供用於脫水製品。
註 26 只供用於脫水製品和沙樂美類製品。
註 27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的含量,是按食物的乾重計算。
註 28 可混合使用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丙基棓酸鹽、辛基棓酸鹽及十二(烷)基棓酸鹽,但前提是混合使用時的總含量不得超過百萬分之300,而丙基棓酸鹽、辛基棓酸鹽或十二(烷)基棓酸鹽的單獨含量或其混合物的含量不得超過百萬分之100,而經丁化作用的羥基茴香醚或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的單獨含量分別不得超過百萬分之100和200或其混合物的含量不得超過百萬分之200。
附表1A 可使用的准許食物添加劑的替代物
第 1 欄 附表1所指明的准許食物添加劑 (包括國際編碼系統編號) 第 2 欄 可使用的准許食物添加劑的替代物
(包括國際編碼系統編號)
(以第1欄所示的准許食物添加劑的形式計算)
1. 山梨酸 (200) 山梨酸鈉 (201) 山梨酸鉀 (202) 山梨酸鈣 (203)
2. 苯甲酸 (210) 苯甲酸鈉 (211) 苯甲酸鉀 (212) 苯甲酸鈣 (213)
3.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214)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鈉 (215)
4.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218)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鈉 (219)
5. 二氧化硫 (220) 亞硫酸鈉 (221) 亞硫酸氫鈉 (222) 焦亞硫酸鈉 (223) 焦亞硫酸鉀 (224) 亞硫酸鉀 (225) 亞硫酸鈣 (226) 亞硫酸氫鈣 (227) 亞硫酸氫鉀 (228) 硫代硫酸鈉 (539) 亞硫酸
6. 鄰苯基苯酚 (231) 鄰苯基苯酚鈉 (232)
7. 亞硝酸鈉 (250) 亞硝酸鉀 (249)
8. 硝酸鈉 (251) 硝酸鉀 (252)
9. 丙酸 (280) 丙酸鈉 (281) 丙酸鈣 (282) 丙酸鉀 (283)
10.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3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鈣 (385)
11. 硫代二丙酸 (388) 硫代二丙酸二月桂酯 (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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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如要參閱詳細的食物法例,請瀏覽網頁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_lang=zh-Hant-HK 內香港法例第13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