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安全焦點(二零零九年八月第三十七期)-食物事故點滴
食物中的三聚氰胺
去年九月,內地出現攙雜了三聚氰胺的奶類及奶類產品,政府立即修訂《食物內有害物質規例》(第132AF章),就食物內的三聚氰胺訂出法定上限,即奶類和供36個月以下幼兒、懷孕或授乳女性食用的食物為每公斤1毫克,而其他食物則為每公斤2.5毫克。
自事件發生後,食物安全中心(中心)已為超過5600個食品進行三聚氰胺分析,發現其中40個樣本超出法定上限。在合格食品中,驗出32個樣本的三聚氰胺含量介乎每公斤1至2.5毫克的法定上限之內。有關結果已在中心網頁內另表列出。進食驗出含有少量三聚氰胺的有關食物不會影響健康。自二零零八年十二月起,中心再沒有在食物樣本中驗出三聚氰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