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如何處理剩餘的食物?
處理剩餘的食物前, 應先洗手 。
用清潔的器皿盛載剩餘的食物。
把食物分成小部份,用淺的器皿盛載,以方便盡快把食物冷卻。
翻熱剩餘食物時,將其加熱至中心溫度至攝氏75 度或以上,並確保湯、醃汁或醬汁都已煮至滾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