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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焦点(二零一八年六月第一百四十三期) - 食物安全平台

日本进口食品管制的最新资料

食物安全中心
风险评估组
科学主任陈家茵女士报告

本文概述食物安全中心(中心)对规管日本进口食品作出的新安排。

规管日本进口食品的新安排
政府的首要考虑是确保食物安全。就二零一一年福岛核电站事故(福岛事故),政府在二零一一年三月发出《命令》,限制日本福岛及其他四个县(即千叶、群马、茨城及栃木)的若干食品进口香港。因应事态的发展,政府持续检视对日本进口食品的风险管理措施。考虑到最近的监察结果及国际组织的专业意见,政府建议对规管日本进口食品作出以下的新安排(见下表)。

日本食品进口限制于作出新安排前后的比较

总的来说,香港对来自福岛的食品的进口限制维持不变。来自四个县(不包括福岛)的蔬菜、水果、奶、奶类饮品及奶粉,如附有由日本当局发出的辐射证明书及出口商证明书,可有条件地准予进口。辐射证明书注明进口本港的每批日本食品是来自该四个县中的哪一个县份,并证明有关食品的辐射水平没有超出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指引限值。根据食品法典委员会,若食品的辐射水平不超出其指引限值,便可供人安全食用。作为进一步的保障,有关出口商必须持有及提供出口商证明书,证明有关出口商向本港出口的食品就辐射防护而言适宜供人食用,并在日本可供销售(即该等食品的辐射水平不超出较食品法典委员会指引限值更严格的日本限值)。

双重把关保障食物安全
新安排涉及双重把关。在出口层面,作为签发辐射证明书及出口商证明书的日本当局,必须确保进口本港的每批日本食品不是来自福岛,并证明有关食品的辐射水平不但没有超出食品法典委员会指引限值,亦没有超出更严格的日本限值。在进口层面,中心会继续就进口本港的每批日本食品进行辐射检查。有关食品在进行辐射检测后才可在本地市场销售。中心会加强检查,抽取来自该四个县的蔬菜、水果及奶类产品进行辐射检测。中心会继续于每个工作天在其网页更新有关的辐射检测结果,供公众查阅。

新安排的科学依据
经考虑以下的依据,政府对规管日本进口食品作出上述的新安排。

在《命令》生效后,中心检测了逾49万个日本进口食品样本,包括该四个县准予进口的食品。所有样本的检测结果均没有超出食品法典委员会指引限值,当中只有64个样本检测出微量辐射。中心最近一次是在二零一六年九月检出含有微量辐射的样本。


自福岛事故后,日本政府已加强对食品的辐射监控。当有食品被检测出辐射水平超出日本标准(即使没有超出食品法典委员会指引限值),日本政府会禁止相关食品在日本出售及出口。日本当局的资料显示,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初,日本已抽取超过200万个食品样本进行辐射检测,仅少数样本(约1200个)被检测超出食品法典委员会指引限值。在该些超出食品法典委员会指引限值的样本中,约90%在二零一三年三月或以前抽取,接近60%来自福岛。


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粮食和农业组织及国际原子能机构等国际组织一直监测福岛事故的放射性尘埃对健康及食物安全的影响, 并普遍从放射性水平角度确认日本食物的安全性。


新安排将于《命令》作出相应修订及刊宪后生效。中心会继续监察事态的最新发展,在有需要的情况下,调整对日本进口食品的规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