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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焦点(二零零八年三月第二十期)-焦点个案

二零零七年食物事故回顾

食物安全中心风险管理组
冯永辉医生报告

背景

食物事故是指可能影响食物安全的事故或事件,并经过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主动作出评估。这些事故包括本港境外食物规管当局发出的食物安全报告,市民关注的本地食物安全事宜,和有关的传媒报道。中心密切留意各方消息,评估对本港的影响,并采取跟进行动处理食物安全风险和有关问题。

二零零七年食物事故回顾

一般趋势

由二零零七年一月至十二月,中心一共发现约820宗食物事故, 每月平均为69宗。详情请参阅图一。

涉及的食物种类

以食物种类而言,食物事故最常涉及农产品和其制品(26%),其他主要食物类别则有肉类和家禽(19%)、水产(12%)、多种食物(11%)及零食(10%)(见图二)。


* 由于分项数字采用四舍五入方法计算,故总和未必等于100%。

危害的类别

我们从图三中明显看出,最常见的危害是化学物(53%)(例如:防腐剂、除害剂、染色料、甜味剂和重金属等),包括在糉子样本中发现微量不准在食物中使用的染色料,以及在一个扇贝样本中验出高水平的痲痺性贝类毒素;其次则为细菌和病毒等微生物(27%),例如美国有报告指数批生蠔可能受副溶血性弧菌诺沃克病毒污染。此外,涉及金属和玻璃碎片等物理危害占 6%,而涉及多种危害和品质问题等的其他危害则约占15%。


* 由于分项数字采用四舍五入方法计算,故总和未必等于100%。

中心采取的行动

视乎食物事故对市民健康构成的风险,中心会采取适当的跟进行动,例如向有关当局取得更多资料﹔向业界发出警报﹔了解有关食物有否在本港出售﹔抽取有关产品样本进行化验﹔以及发出新闻公报食物警报。去年,中心一共向业界发出了约130则警报,又向公众发出了30多则新闻公报。

总结

由于本港大部分食物是进口的,业界应确保其食物来自可靠的供应商。对可能会影响本港的食物事故,中心会向业界发出警报,与他们保持沟通,并适时向市民作出公布。透过政府、食物业与消费者三方充分合作,本港的食物安全便能得以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