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安全焦点(二零一二年八月第七十三期)- 焦点个案
从 神 户 和 牛 谈 到 香 港 的 肉 类 进 口 管 制
食物安全中心食物安全中心进/出口组
总监黄锡基先生报告
最近有传媒报道,首批神户和牛已于二零一二年七月底由日本输出到香港。神户和牛可能是日本最享负盛名的牛肉,根据神户肉流通推进协议会的资料,神户和牛肉质鲜美的秘诀在于其肌肉中密集地分布着熔点低的雪花状脂肪。以往神户和牛只供日本内销,但于二零一二年二月首度外销到澳门,因而备受注目。让我们藉此机会谈谈本港的肉类进口管制措施。
由于日本早年曾发现一宗牛海绵状脑病(俗称疯牛症)个案,本港自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九日起一度暂停从日本进口牛肉。其后经全面的评估后,食物安全中心(中心)对日本采取有关疯牛症的加强监控措施感到满意,故在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七日局部放宽对日本牛肉的进口限制。目前,从日本进口的牛肉,只限于取自年龄30个月以下牛只的无骨牛肉,该等牛只在屠宰时已去除脑部及脊髓等高风险部位。
肉类的进口管制
香港用以监管食物安全的法律条文,载于《公众卫生及巿政条例》(第132章)第V部及其附属法例。
关于肉类进口管制的条文,载于《进口野味、肉类及家禽规例》(第132AK章)。肉类指衍生牛肉、羊肉、猪肉、小牛肉或羔羊肉的动物的肉或其他可食用的部分。该规例规定,输港肉类须附有经认可的主管当局所签发的卫生证明书,其中须证明肉类适宜供人食用。
每当进口肉类有新的来源地,中心都会根据出口国的下列资料作出评估:
- 监管肉类卫生标准的法例;
- 动物的疾病情况(就牛肉而言,例如疯牛症风险状况、监察计划、动物饲料禁令及动物标识系统);
- 兽医及检验检疫人员;
- 出产禽畜的农场;
- 屠场的卫生标准;
- 加工处理厂的卫生标准;以及
- 肉类在屠宰前及屠宰后的检验程序。
如中心对肉类新来源地的食物安全准则感到满意,并与出口国建立相关程序后,该国的肉类便可进口本港。
神户和牛是来自日本兵库县的牛只,而日本是进口牛肉至本港的准许来源地之一,故神户和牛得以进口本港。
视察出口国的农场和肉类加工厂
中心一向采取"从农场到餐桌"的策略,保障本港的食物安全。为此,中心一直有派员到内地和海外国家的农场和肉类加工厂视察,为食物安全把关。
察日本的牛只屠宰场
食物监察计划
倘若中心对新来源地首六个进口批次的肉类的检验结果感到满意,该来源地其后的批次将纳入恒常食物监察计划。本中心人员会在入口、批发和零售三个层面不时抽取食物样本,进行各种测试。中心每年检查的进口肉类逾8 000批次(见表一)。
过去三年,共有九个因验出兽药残余超出法定标准而不合格的样本。中心已采取适当的跟进措施,包括追查来源、发警告信、抽取跟进样本,以及视乎情况作出检控。中心已于二零一二年七月抽取神户和牛的样本作化学分析及辐射水平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给市民和业界的建议
- 向可靠及可以追溯来源的商铺采购肉类。
- 冰鲜和冷藏肉类须分别存放在摄氏0度至4度,以及零下18度的冷藏库内。
- 输入/携带生的肉类入境而没有卫生证明书属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