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安全焦點(二零一七年二月第一百二十七期)- 食物安全平台
蔬果的除害劑殘餘(第I部分):過去三十年有關除害劑殘餘的食物中毒風險趨勢
食物安全中心
風險評估組
科學主任游天頌先生報告
有些市民對現時食用的蔬果所含的除害劑殘餘水平仍有憂慮,認為除害劑殘餘或會對人體造成不當損害。我們察看與除害劑有關的食物中毒個案,並概述過去三十年有關食物中的除害劑殘餘所帶來的風險。
早年因除害劑殘餘引致大規模爆發食物中毒的事故
早於一九八七年年底,香港開始出現多次因食用進口蔬菜而引致食物中毒的事故,並在一九八八年達到高峰期,共有303宗確診個案,491人受影響。雖然情況在一九八九及一九九零年期間趨於穩定,但在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五年期間曾再度出現規模較小的食物中毒事故。在一九九六至二零零五年間,本港只有小規模出現或零星的有關食物中毒個案(見圖三)。
圖三:一九八八至二零一六年因食用受除害劑污染的蔬菜而引致的食物中毒確診個案宗數和受影響人數(來源: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
一九九六年前發生的有關食物中毒事故主要是由除害劑甲胺磷所引致。當年,由於甲胺磷可在市場購得,並能有效控制嘴嚼及吸啜昆蟲,故是進口葉菜的常用除害劑。在當時發生的有關食物中毒個案中,涉事蔬菜約含有百萬分之二百的甲胺磷。這個甲胺磷含量甚高,體重60公斤的成人只需進食3克該除害劑水平的蔬菜便達到急性參考劑量,表示可出現急性徵狀,例如噁心、嘔吐、腹痛、頭暈及目眩。當局遂致力打擊除害劑殘餘達危險水平的蔬菜湧入香港。本港與內地當局緊密聯絡,並採取了多項管制措施,情況才逐漸受控。在邊境設立文錦渡食品管制處以檢出除害劑殘餘含量高的樣本,亦發揮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香港已與內地當局作出協定,規定所有供港蔬菜均須來自註冊菜場及加工處理廠,並附有所須的出口文件及識別標籤。如經陸路輸港,有關蔬菜須在文錦渡入境。此外,當局亦會到菜場視察,以了解菜場有否遵守安全使用除害劑的規定及良好農業規範。
食物中的除害劑殘餘在近年的情況
在過去十年,衞生防護中心並無發現任何由除害劑殘餘所引致的食物中毒確診個案。此外,隨着《食物內除害劑殘餘規例》於二零一四年八月一日實施,當局進一步加強管制。在二零一四年八月一日至二零一六年期間,中心抽取約91700個食物樣本以進行除害劑殘餘檢測,整體只有0.2%含量超過法定限量(見圖四),跟歐洲聯盟(二零一四年,在約83000個樣本中,3%超過最高殘餘限量)及加拿大(二零零九至二零一零年,在3078個樣本中,<1%超過最高殘餘限量)的數字相若。在該些只佔少數的不合格(除害劑殘餘含量超過法定限量)樣本之中,消費者如以一般進食模式食用,大部分樣本不會對他們的健康構成任何損害。檢測結果不合格僅反映出良好農業規範並無嚴格遵行。消費者如持續食用一段長時間,亦只有數宗不合格樣本或會對部分消費者引致慢性健康問題。
圖四:在二零一四年八月一日至二零一六年期間,抽取作除害劑殘餘分析的蔬果樣本數目,以及不合格的樣本數目。
此外,中心亦從人群風險評估角度探討有關問題。香港首個總膳食研究,函蓋逾100種除害劑。研究發現市民從膳食中攝入除害劑分量,遠低於提供予消費者的安全參考值。總膳食研究更能反映市民從膳食中攝入除害劑殘餘的情況及實際風險。就研究涉及的除害劑而言,香港市民不大可能透過膳食攝入過量的除害劑殘餘。
一如上文所述,攝入除害劑殘餘不再有迫切的風險。中心二十多年前提供的洗菜建議,是基於大量出現高劑量除害劑污染的蔬菜引致食物中毒的情況所定立。中心現時正檢討有關建議。請密切留意有關本文章下一部分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