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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焦點(二零一七年九月第一百三十四期) - 焦點個案

在雞蛋檢出除害劑氟蟲腈

食物安全中心
風險傳達組科學主任林伏波博士及
風險評估組吳雪兒獸醫報告

事件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日,荷蘭食物及消費品安全局發出通告,指有荷蘭生產的若干雞蛋被檢出除害劑氟蟲腈(亦稱芬普尼)的含量可能對消費者的健康有不良影響。其後,其他地區(例如南韓及台灣)的有關當局亦報稱檢出當地生產的雞蛋含有氟蟲腈。

在歐洲聯盟(歐盟)所發生的事件報稱是由於該化學品在蛋場中被非法使用以對抗雞隻的寄生蟲問題,導致雞蛋及雞肉(由被淘汰的產蛋雞製成的肉類)被檢出氟蟲腈。

本文將探討氟蟲腈的使用及其對人類健康造成的潛在影響、本地法例對雞蛋中的氟蟲腈含量的監管,以及食物安全中心(中心)為保障公眾健康而對是次事件所採取的行動。

氟蟲腈及其對人類健康造成的不良影響

氟蟲腈是一種廣譜除蟲劑及除蟎劑,可控制農作物中的食葉害蟲、土壤害蟲及蛀心蟲,亦可對抗伴侶動物(例如狗和貓)的體外寄生蟲。然而,於發生該宗事件的歐盟不准在食用動物使用氟蟲腈。

若大量攝取氟蟲腈,或會引致腎臟、肝臟及甲狀腺受損。根據現有的科學資料,氟蟲腈並沒有被界定為會引致基因突變或致癌,亦沒有對生殖能力或胎兒造成已知的影響。

本地法例對雞蛋中的氟蟲腈含量的監管

在香港,雞蛋中的氟蟲腈含量受《食物內除害劑殘餘規例》(第132CM章)所規管。雞蛋中的氟蟲腈的最高殘餘限量為百萬分之零點零二。此標準與食品法典委員會的相關標準一致。

中心透過食物監察計劃,從進口、批發及零售層面抽取雞蛋樣本作化學及微生物測試,以確保雞蛋符合法例規定和適宜供人食用(圖1)。

圖1:抽取進口雞蛋樣本作檢查及化學(包括氟蟲腈)檢測。
圖1:抽取進口雞蛋樣本作檢查及化學(包括氟蟲腈)檢測。

有關使用化學品的良好養殖規範

對於動物製食品,食物安全由生產食物的農場層面開始。世界動物衞生組織及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發出良好養殖規範指南(Guide to Good Farming Practices),就這方面的問題提供建議。該指南建議,農民或管理人應知悉和遵守當地法規就在禽畜及農場環境使用化學品(例如獸藥及生物製劑)所訂的限制。使用這些物質時須非常謹慎,並按照製造商的指示或獸醫處方使用。這些化學品的使用記錄應予以保存。

在香港,飼養家禽以生產肉類或蛋類供人類食用須申領牌照,並受漁農自然護理署負責執行的《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禽畜飼養的發牌)規例》(第 139L章)所規管。發牌條件訂明多項農場管理及管制事宜。

所採取的行動

在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七年七月期間,中心共抽取了約1290個禽蛋樣本作化學(包括氟蟲腈)檢測,結果令人滿意。儘管如此,在收到荷蘭食物及消費品安全局的通告後,中心扣檢據報有使用氟蟲腈的從歐盟成員國(包括荷蘭及比利時)進口的雞蛋樣本。截至八月三十一日,中心共抽取76個由歐盟成員國進口的雞蛋及蛋類製品樣本作檢測,結果顯示有八個樣本的氟蟲腈含量超出本港法例標準。不過,根據中心所檢測的雞蛋樣本的除害劑含量,進食一般分量的雞蛋預計不會對健康造成不良影響。

因應事件,中心已加強在進口層面扣檢來自歐盟成員國家的禽蛋和蛋類監察工作。中心一直就事件與海外有關當局,包括歐盟委員會有關當局保持聯繫,並會繼續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事件的最新進展資料載於中心的臉書(Facebook)及中心的網頁

注意要點

  1. 氟蟲腈是一種用作控制害蟲的廣譜除蟲劑及除蟎劑,但不建議用於食用動物。
  2. 中心已在進口層面加強管制雞蛋及蛋類製品的措施。
  3. 食物中的氟蟲腈受香港法例第132CM章所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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