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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焦點(二零一九年十一月第一百六十期) - 食物事故點滴

優化規例以保障公眾免受食物中金屬污染物的侵害

《2018年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修訂)規例》(《規例》)已由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這條規例先適用於部分保質期較其他食物為短的新鮮食物例如水果、蔬菜、水生動物、家禽及肉類等,而由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一日起亦會適用於保質/貯存期一般較長的其他食物。

從膳食中攝入過量金屬污染物,可能會造成各種不良的健康影響。經優化的《規例》涵蓋更多金屬污染物及食品,以令本港標準盡可能與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標準保持一致,部分甚至較後者更為嚴格,例如魚類中的甲基汞。這些標準因應特定食品的本地食用量及相關風險而制訂,以期加強保障本港市民的健康。

雖然《規例》已加強保障,但市民應注意在現代工業世界中,金屬污染物無處不在,食物無可避免含有小量金屬污染物。市民宜保持均衡飲食,以免因偏吃而攝入過量金屬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