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中心:食源性疾病 (食物中毒) 是进食了受致病微生物污染的食物所引致的疾病。一旦吃了受污染的食物,可能会致病,出现急性病征。在本港,食物中毒属于法定须呈报的疾病。
食物中毒的病征包括:
- 腹痛
- 腹泻
- 噁心
- 呕吐
- 发烧
有时,患者可能会从受污染的食物感染抗药性「超级细菌」,却没有出现任何病征。然而,这些「超级细菌」会令标准治疗失效,导致感染更加难以治疗。
食源性疾病的成因
食源性疾病分为感染性和中毒性。细菌是食源性疾病的常见病因,如果食物处理不当,又未经彻底煮熟,或食物处理者没有保持良好的个人及环境卫生,细菌便可造成食物污染。
有利细菌生长的因素
只要有水分及养分,加上有利的温度,细菌便可生存和滋长。本港食源性疾病个案最常见的三大成因分别是食物未经彻底煮熟、被生的食物污染,以及贮存温度不当。
危险温度范围
食物存放在摄氏4 度 至 60度的「危险温度范围」内,容易滋生细菌。在烹制食物的各阶段中妥善控制温度,是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的有效方法。低温贮存可抑制细菌生长但不能杀菌,而高温处理则可有效消灭细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