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你对本中心的服务有任何查询、建议、要求或投诉,可透过以下途径与本中心联络︰
热线: | ☎2868 0000 或 ☎1823 (两者均为24小时热线,由「1823」代为接听)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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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电邮户口由「1823」代为处理) |
电子表格: | 电子表格 (电子表格由「1823」代为处理) |
传真: | 2893 3547 |
地址: | 香港金钟道66号 金钟道政府合署43楼 食物安全中心 |
如欲作出投诉,请提供姓名和联络方法,以便本中心跟进。在接获投诉后,本中心会在10个历日内给予初步回复。如本中心在接获投诉后30个历日内未能给予具体回复,本中心会把工作进度告知投诉人。
上诉
如你认为你的投诉未得到妥善处理,希望向本中心就调查结果提出上诉,请透过上述途径与本中心联络,并提供本中心就你的投诉所作具体回复的档号和发出日期(如有),以便本中心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