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中心公布本港首个总膳食研究有关除害剂残余的结果
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六月二十八日)公布香港首个总膳食研究的第四份报告。报告显示,本港市民每日从膳食中摄入四组共85种常见的除害剂(又称农药)残余的分量低,不会威胁我们公众的健康。
中心发言人强调:「我们必须注意在现代农业大规模生产安全及高质量的农作物的过程中,除害剂有其独特的重要性。」
「一般来说,只要耕种者按照严格的优良务农规范施用除害剂,在农作物或动物源性食品中的除害剂残余分量应是可接受的,应不会对公众健康构成威胁。」
他表示,有机磷类除害剂、氨基甲酸酯类、除虫菊素类及拟除虫菊酯类,以及二硫代氨基甲酸酯类是四组用于农作物的除害剂,一般用作杀虫剂、除草剂或杀菌剂。故此,是次研究报告会集中评估本港市民从膳食中摄入上述四组共85种常见除害剂或其代谢物残余的分量。
发言人说:「是次研究检测了一百五十种食物,共六百个混合样本。其中,约三成的混合样本(198个)验出除害剂残余。样本主要为蔬菜和水果等植物源性的食物,但含量只属低水平。」
至于最常验出的除害剂,首四位是乙烯硫脲(二硫代氨基甲酸酯类代谢物)(占13%的混合样本)、氯氰菊酯(占11%的混合样本)、霜霉威和毒死蜱(各占5%的混合样本)。
发言人表示:「根据研究结果,得出结论是估算香港市民从膳食摄入所分析的85种除害剂残余的分量,均远低于相关的安全参考值(即每日可摄入量),不大可能对市民构成不可接受的健康风险。」
他续说:「即使是摄入量高的市民,每天从膳食摄入个别除害剂残余的分量占相关的每日可摄入量,在氨基甲酸酯类和除虫菊素类及拟除虫菊酯类两组除害剂方面均少于1%;在二硫代氨基甲酸酯类代谢物方面,少于4%;而在有机磷类除害剂方面,少于24%。」
在谈及除害剂对健康的不良影响时,发言人表示,有机磷类除害剂和氨基甲酸酯类可导致神经毒性,但他们一般不会在人体累积;除虫菊素类和拟除虫菊酯类的急性毒性亦与神经系统的不良影响有关;至于二硫代氨基甲酸酯类的两种代谢物,其甲状腺的毒性,相对其母体化合物受更大的关注。
他提醒:「我们不应过分强调食物中检出除害剂残余便不可安全食用。」
「在评估除害剂对健康带来的风险时,除了除害剂的毒性外,还要考虑除害剂残余的摄入量及摄入期。」
发言人说:「是次研究结果再次确认有关中心现有的基本健康饮食建议是安全的,即应保持均衡及多元化的饮食,包括进食多种蔬果等食物。市民可以用流动的清水彻底冲洗蔬菜及水果,并把蔬菜浸泡在清水中一小时并以清水再冲洗,亦可用沸水把蔬菜焯一分钟,并弃掉焯过的水,以减少摄入水溶性的除害剂残余。」
他补充:「市民有时候亦可适当地去掉蔬菜的外叶,或削去蔬菜及水果外皮,来进一步减少摄入除害剂残余。」
发言人亦提醒耕种者,在施用除害剂保护农作物时,应遵从优良务农规范,例如只使用当局注册的除害剂,以及使用足以控制害虫的最少分量;并应严格按照标签上的要求使用除害剂,例如,在最后一次施药后,不应在所指明的停药期内收割农作物。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健康,政府在《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下,已订定《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全面规管食物中的除害剂残余。有关规例将于两年宽限期后,即二零一四年八月一日起实施。
有关除害剂残余的报告全文已上载中心网页:www.cfs.gov.hk。
完
2012年6月2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