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中心强制食物商回收台湾「北海」和「协庆」生产的食用油脂及用以制成的食物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十一月七日)发出《食物安全命令》(《命令》),由今日中午十二时起,禁止所有由台湾「北海油脂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及「协庆企业有限公司」(「协庆」)生产的食用油脂(包括动物源性和植物源性)以及上述油脂制成的所有食物进口或在香港境内供应。食物商亦必须由今日中午十二时起计的十四天内,根据《命令》指明的方式收回其供应的受影响食物,然后加以处置。有关《命令》今日已刊登宪报。

中心发言人说:「台湾当局日前公布『北海』及『协庆』怀疑使用劣质原料(例如动物饲料用牛油和动物源性及植物源性非食用油脂)生产食用油脂。加上台湾当局早前就其他问题台湾油脂制品的公布,食环署有理由相信『北海』和『协庆』的油脂制品很可能不适宜供人食用,除非台湾当局有正式通知方作别论。食环署的调查亦发现,本港一些食物商曾进口这两间公司的猪油。」

他续说:「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健康,食环署认为有必要继九月十四日及十月二十九日后,发出第三道《食物安全命令》,明确禁止所有由『北海』及『协庆』生产的食用油脂及由该等油脂制成的所有食物进口和在本港供应,以及强制要求食物商有系统地回收相关产品,以确保该等产品不会在本港市场继续流通。 」

鉴于台湾油脂制品的安全和质量成疑,食环署早前已采取预防性措施,停止所有台湾的食油进口及在香港供应,有关措施仍然继续执行,并涵盖三道《命令》以外所有台湾生产的油脂。

任何人违反《命令》的任何条款,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十二个月。

中心会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包括与台湾当局保持密切联系、跟进调查事件及密切监督回收,亦会以风险为本,加强抽验各地进口的食用油及较高风险食品,确保食物安全。



2014年11月7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