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先包装鸡汤样本不符营养标签规定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一月十二日)公布,一个预先包装鸡汤样本的总脂肪含量与其营养标签上的标示值不符。中心呼吁业界立即停止出售有关批次的产品。

产品资料如下:

产品名称:家乐牌浓汤宝鲜鸡清汤
原产地:中国
进口商及分销商:香港联合利华有限公司
净重: 每包两粒、每粒三十克
此日期前最佳:二○一七年七月三日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透过恒常的食物监察计划,从九龙塘一超级市场抽取上述样本作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样本总脂肪含量为每一百克含四点二克,与其营养标签上的标示值每三十克含零点七克(即每一百克含二点三三克)不符。」

发言人说:「中心已知会有关商户上述违规事项,有关商户已按中心指令将受影响批次的产品停售及下架。如有足够证据,中心会提出检控。中心亦正追查有关产品的分销情况。」

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第61条规定,任何人如在标签上对所售卖的食物作出虚假说明或在食物的性质、物质或品质方面误导他人,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为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中心会知会业界,并会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



2017年1月12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