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芋头样本金属杂质含量超出法例标准
食物名称: | 芋头 |
---|---|
金属杂质名称: | 铅 |
验出的含量: | (1) 百万分之零点一六 (2) 百万分之零点二六 |
金属含量上限: | 百万分之零点一 |
抽取样本地点: |
(1)九龙湾一零售店 (2)将军澳一零售店 |
备注: |
1) 食物安全中心已指令有关商户停售受影响产品。 2) 根据《食物搀杂(金属杂质含量)规例》(第132V章),任何人如售卖金属杂质高于法定上限水平的食物,即属违法,违例者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3) 风险评估显示按样本检出的铅含量,在一般食用情况下,影响健康的风险不大。 4) 食物安全中心会继续跟进有关不合格结果,包括追踪受影响产品来源和抽取样本进行化验等。 5 ) 调查仍然继续。 |
完 / 2024年3月6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