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购食品 及旅客从外地带返香港的食品的安全性日益受到关注。食物安全中心提醒业界和市民,进口高风险食品,不论是什么类型或来源,均应紧记食物安全原则。
识别高风险食品及其风险
牛奶、肉汁、以蛋、肉、家禽、海鲜为配料的食物如三文治、火腿、寿司、奶黄、奶类甜点等)及预先准备好的水果和蔬菜(如沙律)都属于高风险食品,因为这些食物为细菌提供了生长和繁殖的环境,并且不需要烹煮便可立即食用。在合适的温度(即从4℃到60℃的危险温度范围),细菌可以在高风险食品内迅速繁殖,数量每10至20分钟便增加一倍。当一些致病细菌繁殖至一定的数量,便能引起食物中毒。温度控制对高风险食品尤为重要。从网上购买或从外地携带高风险食品返港,须要确保产品能够在运输过程中按食品销售商或供应商的指示,保存在安全的温度。
如何保证高风险食品可安全食用?
高风险食品必须
- 免受病原体污染;以及
- 在整个食品生产/供应链贮存在冷冻温度即4℃或以下)或冷藏温度即-18℃或以下)。
给业界的建议
- 进口商应确保其海外供应商有适当的控制措施(如实施食物安全重点控制(HACCP)管理系统),以确保所进口的高风险食物适宜供人食用,并符合法定标准。
- 进口商应确保高风险食品在整个供应链均存放于适当的温度。
给市民的建议
- 购买食物,尤其是高风险食品时应光顾可靠的店铺。
- 从外地携带或订购高风险食品进入香港时,应将食品存放于产品指示的温度范围,并检查及遵守食用期限。
- 弃掉任何已留在危险温度四个小时或以上的高风险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