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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焦点(二零一七年二月第一百二十七期)- 食物安全平台

蔬果的除害剂残余(第I部分):过去三十年有关除害剂残余的食物中毒风险趋势

食物安全中心
风险评估组
科学主任游天颂先生报告

有些市民对现时食用的蔬果所含的除害剂残余水平仍有忧虑,认为除害剂残余或会对人体造成不当损害。我们察看与除害剂有关的食物中毒个案,并概述过去三十年有关食物中的除害剂残余所带来的风险。

早年因除害剂残余引致大规模爆发食物中毒的事故

早于一九八七年年底,香港开始出现多次因食用进口蔬菜而引致食物中毒的事故,并在一九八八年达到高峰期,共有303宗确诊个案,491人受影响。虽然情况在一九八九及一九九零年期间趋于稳定,但在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五年期间曾再度出现规模较小的食物中毒事故。在一九九六至二零零五年间,本港只有小规模出现或零星的有关食物中毒个案(见图三)。

图三:一九八八至二零一六年因食用受除害剂污染的蔬菜而引致的食物中毒确诊个案宗数和受影响人数(来源: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
图三:一九八八至二零一六年因食用受除害剂污染的蔬菜而引致的食物中毒确诊个案宗数和受影响人数(来源: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

一九九六年前发生的有关食物中毒事故主要是由除害剂甲胺磷所引致。当年,由于甲胺磷可在市场购得,并能有效控制嘴嚼及吸啜昆虫,故是进口叶菜的常用除害剂。在当时发生的有关食物中毒个案中,涉事蔬菜约含有百万分之二百的甲胺磷。这个甲胺磷含量甚高,体重60公斤的成人只需进食3克该除害剂水平的蔬菜便达到急性参考剂量,表示可出现急性征状,例如噁心、呕吐、腹痛、头晕及目眩。当局遂致力打击除害剂残余达危险水平的蔬菜涌入香港。本港与内地当局紧密联络,并采取了多项管制措施,情况才逐渐受控。在边境设立文锦渡食品管制处以检出除害剂残余含量高的样本,亦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香港已与内地当局作出协定,规定所有供港蔬菜均须来自注册菜场及加工处理厂,并附有所须的出口文件及识别标籤。如经陆路输港,有关蔬菜须在文锦渡入境。此外,当局亦会到菜场视察,以了解菜场有否遵守安全使用除害剂的规定及良好农业规范。

食物中的除害剂残余在近年的情况

在过去十年,卫生防护中心并无发现任何由除害剂残余所引致的食物中毒确诊个案。此外,随着《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于二零一四年八月一日实施,当局进一步加强管制。在二零一四年八月一日至二零一六年期间,中心抽取约91700个食物样本以进行除害剂残余检测,整体只有0.2%含量超过法定限量(见图四),跟欧洲联盟(二零一四年,在约83000个样本中,3%超过最高残余限量)及加拿大(二零零九至二零一零年,在3078个样本中,<1%超过最高残余限量)的数字相若。在该些只占少数的不合格(除害剂残余含量超过法定限量)样本之中,消费者如以一般进食模式食用,大部分样本不会对他们的健康构成任何损害。检测结果不合格仅反映出良好农业规范并无严格遵行。消费者如持续食用一段长时间,亦只有数宗不合格样本或会对部分消费者引致慢性健康问题。

图四:在二零一四年八月一日至二零一六年期间,抽取作除害剂残余分析的蔬果样本数目,以及不合格的样本数目。
图四:在二零一四年八月一日至二零一六年期间,抽取作除害剂残余分析的蔬果样本数目,以及不合格的样本数目。

此外,中心亦从人群风险评估角度探讨有关问题。香港首个总膳食研究,函盖逾100种除害剂。研究发现市民从膳食中摄入除害剂分量,远低于提供予消费者的安全参考值。总膳食研究更能反映市民从膳食中摄入除害剂残余的情况及实际风险。就研究涉及的除害剂而言,香港市民不大可能透过膳食摄入过量的除害剂残余。

一如上文所述,摄入除害剂残余不再有迫切的风险。中心二十多年前提供的洗菜建议,是基于大量出现高剂量除害剂污染的蔬菜引致食物中毒的情况所定立。中心现时正检讨有关建议。请密切留意有关本文章下一部分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