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安全焦点(二零一九年一月第一百五十期) - 焦点个案
非洲猪瘟并不威胁食物安全
食物安全中心
屠房(兽医)组林明思兽医师及
兽医公共卫生组陈正民兽医师报告
二零一八年八月三日,内地公布首次爆发非洲猪瘟,疫症发生于辽宁省渖阳市。随后多个猪场受到影响,超过320,000头猪被宰杀以控制疫情。
何谓非洲猪瘟?
非洲猪瘟是严重的猪只病毒性疾病,具高度传染性,在1920年代于肯亚发现。根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报告,非洲其他地区、欧洲部分地区、南美洲及加勒比海在历史上也曾爆发过疫情。近年来(自二零零七年起),非洲、亚洲及欧洲多国据报都出现疫情。非洲猪瘟只会感染猪只,死亡率可高达100%。由于目前并无疫苗或治疗方法,因此非洲猪瘟对养猪业构成严重威胁。
非洲猪瘟可在猪只之间经直接或间接接触传播。猪只受感染后需时约4至19天才发病,但病毒可在病征出现前两天已开始传播。病毒会经所有分泌物,例如唾液、泪水、鼻涕等,以及尿液、粪便等排泄物排出,并可长时间存活于排泄物、屠体、鲜肉及某些肉类产品中。虽然这病毒可在受污染的肉内长时间生存,但以摄氏70度加热30分钟,即可杀灭。
急性非洲猪瘟的病征
B-E:出血性腹泻,颈部、胸部及四肢范围皮肤明显充血(泛红)
F:耳尖发紫(泛蓝)
G-I:腹部、颈部及耳朵皮肤呈坏死斑
资料来源:Beltrán et al., 2017
非洲猪瘟不会感染人类
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的疾病(即不会感染人类的动物疾病),故对人类健康并无威胁。非洲猪瘟病毒外面有表面蛋白质,必须与宿主细胞结合才能进入和复制。动物的物种不同,其细胞外面的蛋白质亦有所不同,某些病毒只能附着在若干物种动物的细胞表面。非洲猪瘟病毒便只能附着于并进入猪只的特定细胞,而非人体细胞。自发现非洲猪瘟的过去一世纪以来,至今没有证据显示病毒曾出现变异而引致跨物种传播并感染人类。
进口管制站的非洲猪瘟防疫措施
为了配合政府防范非洲猪瘟传入本地猪场的防疫工作,食物安全中心已加强监察所有从内地供港的活猪。每批进口猪只均须作文件检查,以确定附有有效的卫生证明书,证明猪只没有出现非洲猪瘟病征,同时并非来自受非洲猪瘟影响的猪场/地区。此外,也会即场进行检验,以确保所有猪只健康良好,并无出现非洲猪瘟疑似病征。
非洲猪瘟的传播途径
屠房的非洲猪瘟防疫措施
应对非洲猪瘟的最佳策略,就是提升生物安全来防止病毒入侵。自内地爆发非洲猪瘟以来,香港特区政府已在猪场及屠房实施严格的生物安全措施,以减低非洲猪瘟传入本地猪场的可能性。为了减少非洲猪瘟病毒进出屠房的机会,下述措施亦已落实。
猪只在运抵屠房后,须经过宰前检验,包括在存猪栏中进行监察,并特别注意是否有非洲猪瘟的迹象及异常死亡的情况。在屠宰后,屠体亦必须通过由卫生督察进行的宰后检验,以确保适宜供人食用才出售。屠房已加强淸洁及消毒的工作,而为了预防非洲猪瘟传入本地猪场,运猪车的淸洁消毒亦有所加强。
此外,如发现有猪只怀疑感染非洲猪瘟,会抽取样本送交渔农自然护理署的兽医化验所进行检测。
注意事项:
- 非洲猪瘟只会影响猪只。
- 非洲猪瘟病毒只可感染猪只的细胞,不能进入人类细胞,因此并不构成食物安全问题,对人类健康没有威胁。
- 为了配合政府防范非洲猪瘟传入本地猪场的防疫工作,进口管制站的监控措施及屠房的生物安全保障均已加强。
给市民的建议
- 向可靠的持牌店铺购买肉类。
- 猪肉必须彻底煮熟才可食用,因为未经煮熟的猪肉可能含有食源性病原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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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未能提供官方卫生证明书,切勿携带野味、肉类、家禽或蛋类入境。
给业界的建议
- 进口商应从准许来源地入口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