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安全焦点(二零一九年一月第一百五十期) - 食物事故点滴
切勿进口或携带含有大麻的食品入境
加拿大《大麻法》在不久前正式生效,将消遣用大麻合法化并加以规管。在加拿大有可能购得含有大麻的食品及饮料。然而,香港《危险药物条例》(第134章)订明,非法进口大麻或含有受管制大麻素(例如四氢大麻酚)的产品,即属刑事罪行。大麻二酚是大麻植物含有的另一种大麻素,但不属危险药物,不受《危险药物条例》管制。不过,由于提炼纯大麻二酚的过程困难,含有大麻二酚的食品及饮料很可能同时含有其他受管制的大麻素。
本地食物业界应避免进口或生产有关产品,以免触犯法例。市民从外地携带或网上订购食品入境时,应特别留意食品的成分及/或标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