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安全焦点横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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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焦点(二零二零年四月第一百六十五期) - 食物事故点滴

预先包装食品中未有标示的致敏物

食品因未有标示致敏物而须予以回收的情况时有发生,例如最近食物安全中心便指令业界停售一些瓶装意式香草酱及预先包装春卷皮,原因是这些产品分别含有花生及奶类,但未有标示。

食物过敏是指人体免疫系统对特定食物产生异常反应。过敏反应通常很轻微,但也可以甚为严重,例如软组织肿胀及过敏性休克。引致最严重反应及造成大部分食物过敏个案的食物包括:含有麸质的谷类、甲壳类动物、蛋类、鱼类、奶类、木本坚果、花生及大豆。在本港,预先包装食品如含有这些致敏物或浓度达到或超过百万分之十的亚硫酸盐(一种食物添加剂),必须加以标示。食物过敏人士应避免致敏食物,并细阅食物标籤。食物业界应确保食物标籤符合本地规例要求,并防止其产品出现不明致敏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