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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焦点(二零一七年五月第一百三十期)- 食物事故点滴

鱼类中的孔雀石绿

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不时发现部分鱼类及鱼类产品含微量孔雀石绿。根据《食物内有害物质规例》(第132AF章)规定,食物不得含有孔雀石绿。

孔雀石绿是一种工业染料,也被水产养殖业用于治疗鱼类的寄生虫、真菌及原虫疾病。孔雀石绿可能带有基因毒性及可引致癌症。鉴于孔雀石绿或其代谢物在食物内的残余并没有一个安全水平能显示食用风险可以接受,食品法典委员会表示,主管当局应禁止对食用动物施用孔雀石绿,以防止食物含有残余孔雀石绿。

业界应确保所出售的食物适宜供人食用, 并符合本港法例要求。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可处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中心已知会涉事商户有关违规情况,并会继续跟进事件;如有足够证据,便会考虑采取检控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