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节录自消费者委员会第426期(2012年4月)选择月刊(https://echoice.consumer.org.hk),本中心谨向消费者委员会致谢。
4款婴幼儿食品健康声称欠国际公认的科学证据支持
营养对婴幼儿正常生长、发育和维持健康至为重要。本会与食物安全中心合作,搜集市面上部分预先包装的婴幼儿食品,研究其营养标籤及相关声称的标示情况。研究发现,近七成样本提供了「1+3」的营养标籤,即能量、蛋白质、总脂肪、碳水化合物的含量,而4款样本共有4项健康声称未有国际公认的科学证据支持,另1款样本的标示容易令消费者产生混淆。
研究预先包装婴幼儿食品
报告涵盖117款较常见供婴儿及幼儿食用(即包装上显示主要供不足36个月大的幼儿食用)的预先包装食品,搜集地点包括超市、婴幼儿用品专门店及其他零售店铺。样本分为两大类,包括谷基类食品及罐装食品。
谷基类食品指以谷类加工的食品,是次研究包括46款此类食品:
- 谷物粉(16款)
- 饼类(30款):米饼(7款)、牙仔饼(10款)、饼干(13款)
罐装食品的原材料较多元化,可包括蔬果、豆类、五谷、肉类、鱼类等。是次研究包括71款罐装食品:
- 蔬果类(36款):蔬菜蓉/蔬果蓉(15款)、果蓉(14款)、蔬果汁/果汁饮品(7款)
- 肉类(9款):鸡肉(4款)、牛肉(5款)
- 甜点(4款)
- 膳食(22款):即食米饭(11款)、即食粉面(11款)
研究方法
现时本港规管营养标籤和营养声称的法例,并不适用于不足36个月大婴幼儿食用的预先包装食物,即是次研究的样本。然而,《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第61条订明,任何人如使用或展出对食物作出虚假说明的标籤或预计会在食物的性质、物质或品质方面误导他人的标籤,即属违法。该条例亦规定,任何人如发布或参与发布包含对食物作出虚假说明的宣传品,即属违法。
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的准则
研究目的是瞭解市面所售卖的预先包装婴幼儿食品的营养标籤及相关声称的标示情况,并与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的准则及建议作出对比,作为制订本地相关指引的参考资料。
现时,Codex 就婴幼儿食品制定了标准,包括相关的标籤准则,供监管机构及业界参考。
Codex为婴幼儿谷基类加工食品(processed cereal-based foods)及罐装婴儿食品(canned baby foods)分别制定了《谷基类婴幼儿加工食品法典标准》及《罐装婴儿食品法典标准》,基本的标籤建议是标示食品中「1+3」(即能量、蛋白质、总脂肪、碳水化合物)的含量,及前者要标示钠及维生素B1的含量。
营养声称方面,Codex 订明除食品法典委员会的相关标准或国家法例另有明确规定外,婴幼儿食物一般不应使用营养与健康声称。然而,在一般情况下,Codex 为一般食物制定的《关于营养标籤的法典准则》及《营养与健康声称使用导则》,亦可成为业界作有关声称时的参考。是次研究在审视样本的声称时,采用这些相关原则作比对参考。
研究结果(一):营养标籤资料
近七成样本有中文/英文营养素表
117款样本中,80款(68%)有中文/英文营养素表,详情如下:3款样本同时以中文及英文标示营养素表;77款样本以英文而没有中文标示营养素表。其余37款样本(32%)只以其他外语标示营养素表、其原本的营养素表部分或全部被遮盖或没有提供营养素表。
参考分量的表述
80款有以中文/英文标示完整的营养素表的样本中,只以每100克/毫升食物标示营养含量的有17款(占80款的21%);只以每分建议的特定食用量〔例如每食用分量(per serving)或每包装分量〕标示的有30款(38%);同时以上述两种方式标示的样本有33款(41%)。
「1+3」:能量+蛋白质、总脂肪、碳水化合物
人体需要从食物中摄取均衡的碳水化合物、蛋白质、总脂肪三大主要营养素,来支持身体的活动,包括生长及发育。
80款有以中文/英文标示完整的营养素表的样本中,共79款(99%)在营养素表上同时标示能量以及蛋白质、总脂肪和碳水化合物三种主要营养素含量,即Codex 的有关食品法典标准下要求标示的基本「1+3」。
谷基类食品应标示钠及维生素B1
根据Codex 的要求,所有谷基类婴幼儿食品须标示钠及维生素B1 的含量。
微量的钠存在于多种天然食物中,钠亦可加添到加工食物中作调味。由于婴幼儿的肾脏功能还未发育成熟,把多余的钠排出体外的能力有限,因此须限制婴幼儿食品的钠含量。在婴幼儿食品的营养标籤上标示钠含量,有助消费者知悉婴幼儿从这些食品中摄入了多少钠。维生素B1(硫胺)是能量的代谢过程中不可缺少的成分,其膳食来源主要为未经精制的谷类食物,但含量会随精制加工程度而逐渐减少。
46款谷基类食品样本中,有29款以中文/英文标示完整的营养素表。其中,27款(占29款的93%)有标示钠的含量数值,余下两款没有标示,当中1款只标示钠含量为「trace(微量)」而没有提供实际数值。
18款(占29款的62%)样本有标示维生素B1含量,11款没有。
研究结果(二):营养声称及健康声称
117款样本中,33款(28%)在包装上载有一个或以上中文/英文的营养或健康声称。这些声称可分为以下五类:
营养素含量、营养素比较:这两类声称与食品的营养素水平相关,生产商应在包装上提供有关营养素的含量,而该含量应达合理水平。
营养素功能、其他功能、减低疾病风险:这三类声称与身体功能或健康状况相关,生产商应确保声称内容具科学证据支持,及不会误导消费者。
营养素含量声称、营养素比较声称
为瞭解有关样本在营养素含量声称方面有否作出虚假说明或在食物的性质、物质或品质方面误导他人,是次研究参考Codex 就一般预先包装食物所制订、适用于维生素和矿物质的含量声称条件及婴幼儿的每日参考需求量,从而评估作出有关声称的产品的营养素水平,是否能达到相关基准(详细评估方法可参阅食物安全中心的相关网页)。
33款样本载有营养素含量声称(其中1款样本同时作出一个营养素比较声称),但当中10款并没有在包装上提供与声称有关的营养素含量数值,所涉及的营养素包括维生素B1 、铁、钙等。本会补充说明,目前本港没有特定法例规定此类食品必须标示有关营养素的含量数值。
其余23款样本则标示了其声称的营养素的含量数值,是次研究未有发现有关声称有明显误导的情况。
营养素功能声称、其他功能声称、减低疾病风险声称
在评估这些声称时,主要是根据Codex 建议用作评审这些类别声称的准则,例如是否具有以人类而非单是动物为研究对象的随机对照试验,食物内的含量是否能达致有关声称的效用等,亦参考其他权威组织及主要规管机构(例如欧盟)等的有关评估、决定及指引。
是次研究发现有些样本的声称效用与主要规管机构的容许声称不尽相同,落入灰色地带。以下只针对4项未有国际公认的科学证据支持的声称作出讨论。另有一款样本的标示容易引起混淆。
4项未有国际公认的科学证据支持
维生素E与免疫功能:2款样本(#27、#37)标示「Vitamin E...for natural immune support」。维生素E 属脂溶性维生素,天然存在于谷类、果仁等植物内,也存在于蛋类,已证实具抗氧化功能。欧洲食品安全局曾于2010年,就维生素E与免疫功能的效用进行评估,在审查文献后,该局发现虽然有研究指维生素E可影响某些临床免疫力测试结果,但另一方面,未有证据显示缺乏维生素E的人士会产生免疫功能问题,又或补充维生素E可修复有问题的免疫功能。因此,该局的结论认为膳食中摄取的维生素E与维持正常的免疫功能之间的因果关系未能确立。现时未发现该声称列入其他国家如美国、新加坡的已批准/合格/可接受的声称名单中。
胆碱与眼睛发育:1款样本(#49)标示「...Choline helps support...eye development」。胆碱被视作维生素的物质,属磷脂的组成部分,而蛋黄含丰富胆碱。胆碱是一种中枢神经系统中常见的神经传导物质乙醯胆碱(Acetylcholine)中的成分,亦是构成细胞膜的重要成分。文献曾记载,胆碱对脑部发育有一定的重要性,但研究资料主要来自动物实验。目前为止,新加坡接受有关胆碱的声称,但只限于有助6岁以下儿童「整体心智功能」(overall mental functioning)的描述。就有关从膳食中摄取的胆碱对人类婴幼儿眼睛发育的作用及其相关的声称,则仍有待国际公认的科学证据支持。
益生菌与免疫力、益生菌与过敏症:1款样本(#4)标示「Probiotic immunity support」及「Probiotic...protect against the development of allergies」。益生菌(Probiotic)是指一些当摄取足够水平时,可对进食者带来健康益处的微生物。世界卫生组织(世卫)与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曾发出评估有关益生菌声称的指引,指明即使有具体微生物与健康效用的研究支持,食物安全当局仍须就有关声称作有系统的评估,包括审视指定微生物品种和菌株、安全标准、具体动物及人类实验结果等,并应指定标籤具体要求。目前,加拿大、欧盟及内地法例均列出相关要求。样本#4标示含有六种微生物,包括(1)L. acidophilus 、(2)Bifidislactis、(3)L. bulgaricus 、(4)L. casei、(5)Streptococcus thermophilus和(6)L. rhamnosus,其中(1)、(4)和(6)均被加拿大列为可用于食品中,作出特定益生菌声称(例如有助肠道菌群健康)的微生物。而(1)、(3)、(4)和(5)则被涵盖于内地《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益生菌菌种名单》,根据内地规管保健食品的法规,产品如欲作出相关的保健功能声称,例如调节肠道菌群等,须另行申请和审批。另外,是次研究未能评定(2)Bifidislactis 是何种微生物,怀疑是Bifidobacterium lactis 的误写。整体来说,暂未有国际公认的科学证据支持该样本所含的微生物能有效支援免疫力,亦未能确立相关食物可预防过敏症的发生。
食物安全中心正跟进载有以上声称的4款样本,是否有蓄意误导消费者之嫌。至于其他样本载有的营养或健康声称,则没有发现明显误导的情况(详见表一及表二)。
1项容易引起混淆
另是次研究发现1款样本(#11)在包装上的一方格内,标示以下一小段说明:「想增强宝宝的抵抗力,就要由肠道健康着手。〔该产品名称〕为宝宝提供均衡的营养并添加BL益生菌、DHA 及多种营养素,让宝宝每一天健康成长」。DHA 全名为Docosahexaenoic Acid,即二十二碳六烯酸,是奥米加三类长链多元不饱和脂肪酸,属于营养素中的脂肪成分。DHA 可由人体制造,亦可从日常膳食中,经进食含高脂肪的海洋鱼类等食物中摄取。虽然一般认为DHA 是儿童脑部及眼睛发育的重要元素,但是,国际间对须直接从食物中摄取DHA 的分量有不同看法,并认为与其他不饱和脂肪酸(包括奥米加六类等)的比例相关;另外,过量摄取DHA 也可能引致血凝固的问题。本研究认为,有关样本将DHA 联同多种营养素,与「增强宝宝的抵抗力」一起标示,容易令消费者联想到产品的DHA 与增强抵抗力的关系及产生混淆。
总结
是次研究显示近七成供婴幼儿食用的预先包装食品样本(79款,占整体样本的68%)以中文/英文标示完整的营养素表,并同时标示了「1+3」的含量。
声称方面,约四分之一的样本(33款,占整体样本的28%)在包装上载有营养声称及/或健康声称,当中4款样本标示了未有国际公认的科学证据支持的声称,食物安全中心正跟进该等样本是否蓄意误导消费者。
给消费者的建议
- 世卫建议婴儿出生后首6个月应只以母乳餵哺,其后可辅以其他食物,继续餵哺母乳直至2岁或以后。
- 在家中使用新鲜食材为婴幼儿自制食物,让他们食用更多样化的食物。
- 为婴幼儿选择预先包装的食物时,可参考营养标籤及配料表上的资料,从而作出有依据的选择。
给业界的建议
- 多提供有利婴幼儿健康的食物供家长选择。
- 鼓励参考Codex 的有关标准和指引,为预先包装的婴幼儿食品提供能量及蛋白质、总脂肪和碳水化合物三种主要营养素含量,同时为谷基类婴幼儿食品标示钠及维生素B1的含量。
- 所有在预先包装食品上标示的资料,包括营养标籤及声称,均须正确及不可误导消费者。
- 密切留意本地的《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的最新发展,并配合该守则的推出遵照当中的相关要求。
厂商意见
「Babynat」样本#1、#24、#34、#62、#107的入口商表示,作为一间具责任感的国际食品公司,该公司十分重视及尊重香港法例,其所有产品的包装及标籤均根据香港有关法例制作。该公司指,其有些产品标籤的标准甚至高于Codex Guidelines 的要求,但因为其产品主要以香港法例为依归,所以部分产品的包装及标籤可能未必和Codex Guidelines 标籤的要求完全一致。该公司又表示,将来如果香港法例有所更改,而有关部门给予业界清晰指引及合理准备时间,该公司乐意跟从新香港法例对相关包装及标籤所作出的新指引。该公司称非常重视消费者的声音,愿意虚心聆听消费者对其产品的意见。
「Healthy Times」样本#5、#28、#40、#50、#66、#84的生产商指,其产品标籤完全符合本港营养标籤法例的要求,并得到食物环境卫生署确定。该公司表示,其产品于多个国家出售及符合其当地法例,所有标籤资料均清晰及恰当。该公司称,本港现行的营养标籤法例不适用于主要拟供36个月以下婴幼儿食用的(预先包装)食品,而其产品即属此类别。该公司亦表示,若本港有新营养标籤法例或对现行法例作出修订,该公司愿意更改产品的标籤,但届时当局应给予业界适应期(或宽限期)使能遵从。
「Nestlé」样本#11及「Gerber」样本#27、#37、#64、#78 、#83、#109的入口商表示,向消费者提供安全且高质素的产品是该公司绝不妥协的重点。所有该公司在香港出售之产品包括产品上的营养资料均严格遵守本地的法律法规,并绝对可供安全食用。该公司指非常注重在产品包装上向消费者提供充足的资讯,包括营养标籤上的资料,方便消费者作出知情的选择。就是次研究评述样本#27及#37没有标示维生素B1的含量,该公司表示若现行法例没有规定须就维生素B1作出声明,该公司不同意此不必要及不公平的评述。此外,就该两款样本有关锌和维生素E的声称,该公司表示该声称是指锌和维生素E都有支持天然免疫系统的角色,而上述样本没有就维生素E单一成分作出支持免疫系统功能的声称。该公司引述有医学及食品安全组织指出锌对免疫功能的重要性。另外,该公司指维生素E是有效率的抗氧化剂,而抗氧化剂可保护细胞免受自由基影响,故此,维生素E可保护细胞成分免受自由基的破坏及维持健康,从而有助增强免疫系统,相信上述资料足以支持其声称,故不同意本研究对其声称的评定。至于样本#11,该公司指没有在产品上作出DHA 与抵抗力相关的声称,认为是次研究可能对产品包装上所标示字句的意思有误解或错误的诠释,该公司不同意本研究所作的错误评定。
「Rafferty's Garden」样本#14的零售商表示,其样本包装标示铁含量为6.6mg/100g,达到本港营养标籤法例下(尽管现行的有关法例并不涵盖婴幼儿食品)有关声称「Good Source of Iron」对铁含量要求。
「O Organics」样本#55、#70、#90及「Rafferty's Garden」样本#61、#75的零售商表示,将会把产品从货架上移除。
香港《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
卫生署于2010年6月底成立香港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专责小组,负责制订一套适用于香港的《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守则》),用以规范母乳代用品及相关产品的制造商及分销商,以免他们以不正当的手法宣传或销售在香港出售的母乳代用品及相关产品。参考Codex 的标准及本地情况,专责小组建议把在本港出售的预先包装母乳代用品,及供婴幼儿食用的食品的营养成分、营养标籤及相关声称的规定纳入本地《守则》内。《守则》预计在2013年上半年推行,其后政府会监察业界有否遵从《守则》,并视乎业界对《守则》的反应,考虑是否须制订特定的法例来规管婴幼儿食物的营养成分、标籤及相关声称。
二零一二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