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中心:食源性疾病 (食物中毒) 是進食了受致病微生物污染的食物所引致的疾病。一旦吃了受污染的食物,可能會致病,出現急性病徵。在本港,食物中毒屬於法定須呈報的疾病。
食物中毒的病徵包括:
- 腹痛
- 腹瀉
- 噁心
- 嘔吐
- 發燒
有時,患者可能會從受污染的食物感染抗藥性「超級細菌」,卻沒有出現任何病徵。然而,這些「超級細菌」會令標準治療失效,導致感染更加難以治療。
食源性疾病的成因
食源性疾病分為感染性和中毒性。細菌是食源性疾病的常見病因,如果食物處理不當,又未經徹底煮熟,或食物處理者沒有保持良好的個人及環境衞生,細菌便可造成食物污染。
有利細菌生長的因素
只要有水分及養分,加上有利的溫度,細菌便可生存和滋長。本港食源性疾病個案最常見的三大成因分別是食物未經徹底煮熟、被生的食物污染,以及貯存溫度不當。
危險溫度範圍
食物存放在攝氏4 度 至 60度的「危險溫度範圍」內,容易滋生細菌。在烹製食物的各階段中妥善控制溫度,是預防細菌性食物中毒的有效方法。低溫貯存可抑制細菌生長但不能殺菌,而高溫處理則可有效消滅細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