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現時有否就預先包裝食物中的致敏物制定最低標準或容忍限量?

    目前並沒有為食物中的致敏物含量訂定容忍限量,因為一般相信很小量的致敏物也會引起過敏反應。

  2. 法例訂明的八種致敏物是否根據國際標準訂立?有沒有相對應的國際編號?

    法例訂明的八種致敏物是根據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標準訂立。其中一種須標籤的致敏物亞硫酸鹽屬於食品添加劑。現時,有九種食品添加劑含有亞硫酸鹽,其國際識別編號分別是220、221、222、223、224、225、226、227及539。其他致敏物例如奶、蛋及花生等,屬於天然食物而不是食品添加劑,所以沒有國際識別編號。

  3. 有沒有預先包裝食物獲豁免標示致敏物?

    根據《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附表4,有些預先包裝食物獲豁免遵從附表3第2段的規定,無須在配料表列明致敏物。這些食物包括其包裝容器最大平面面積少於10平方厘米的食物,獨立包裝並擬作單份出售的涼果和含有單一種配料的食物等。

  4. 食物過敏普遍嗎?

    事實上,對某種食物有不良反應的人當中,只有少數屬真正的食物過敏。據世界衞生組織估計,約有1~3%成人及4~6%兒童患有食物過敏。如果懷疑自己對某種食物有不良反應,應諮詢醫生的意見。

  5. 要吃多少含致敏物的食物才會有過敏反應?

    對食物中致敏物的反應因人而異,即使微量的致敏物亦可引起過敏。烹煮過程不能消除致敏物,因此過敏人士須特別留意食物的成分。

  6. 所有介貝類水產都是常見的致敏食物嗎?

    不是的。根據美國食物及藥物管理局,甲殼類介貝如蝦、蟹、龍蝦是常見的致敏食物,而軟體動物類介貝如蠔、帶子、蜆等則較少引起過敏。

  7. 甚麼是木本堅果?

    木本堅果是指樹木的種子,有硬殼包裹,可食用的部分稱為果仁。最常令人產生過敏的木本堅果包括杏仁、榛子、合桃、腰果、松子、巴西果仁、夏威夷果仁及美洲胡桃。

  8. 修訂規例於2007年7月10日生效後,食物安全中心會否抽查市面上預先包裝食物是否含致敏物?會否集中在某類食物?

    在今年7月10日規例生效後,中心已循三個不同途徑進行執法:(1) 在市面抽取樣本,若發現預先包裝食物含有沒有標示的致敏物,會要求生產商/入口商更正標籤,若業界未能跟從有關指示,當局會考慮作出檢控。所抽取的樣本集中於一些可能含致敏物的食物;(2) 查看市面上預先包裝食物的標籤,並向未符合規定的生產商/入口商發警告信要求更正標籤(例如應標示榛子(木本堅果)而不是榛子);(3) 按投訴個案採取跟進行動。

  9. 是否需要以中文及英文標示致敏物?

    根據《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附表3第8段的規定,預先包裝食物的標籤須使用中文或英文,或中英文兼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