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安全中心呼籲市民停食含河豚毒素的鮮海石斑魚乾(附圖)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六月十五日)呼籲市民立即停止食用從泰國進口的「御家族」「鮮魚撈」(鮮海石斑魚乾),業界亦應立即停售該款食品,因為有關食品含有河豚毒素。
有關產品的資料如下:
產品名稱:「御家族」「鮮魚撈」鮮海石斑魚乾(原味)
入口商/零售商/包裝商:寬泓國際有限公司
來源地:泰國
最佳食用期限:二○一三年二月十五日
包裝:九十五克
中心從上述入口商/零售商/包裝商抽取了該款食品樣本進行檢測。結果顯示,有關食品含有一種毒性強的毒素-河豚毒素,含量由每公斤零點三一毫克至一點七毫克。
中心發言人呼籲曾從上述入口商/零售商/包裝商購買該種口味的「鮮魚撈」或同一品牌其他口味魚乾的市民,應立即停止食用該等食品,並將餘下的「鮮魚撈」退回入口商/零售商/供應商。中心已指令入口商/零售商/供應商主動向顧客安排回收。如市民曾食用該些食品後感不適,則應馬上求醫。
河豚毒素中毒症狀通常會在病者吃下毒素後十至四十五分鐘出現,但亦可延至三小時或以上。病者會覺得面部及手腳感覺異常,隨後可能出現眩暈或麻痺,亦可能會有噁心、嘔吐、腹瀉和上腹疼痛。病者繼而可能會有呼吸急促等呼吸症狀,並可能出現低血壓、抽搐、心律不正和甚至死亡。
風險評估顯示食用大約一包上述產品可達到引起中毒徵狀的最低劑量,引致例如面部及手腳出現感覺異常的情况。
發言人說:「該入口商/零售商/供應商戶已將有關食品的存貨交予中心銷毀。商戶負責人向中心表示,他們正主動回收有關產品。市民如欲查詢上述食品的回收事宜,可於辦公時間致電該公司電話熱線(2234 4868)。」
此外,他說中心會向涉事的商戶發出警告信,並會通知泰國當局。如發現該有商戶恢復出售同樣食品,會再抽取樣本跟進。
完
2012年6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2時38分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今日(六月十五日)呼籲市民立即停止食用從泰國進口的「御家族」「鮮魚撈」(鮮海石斑魚乾),業界亦應立即停售該款食品,因為有關食品含有河豚毒素。
圖示該款含有河豚毒素的鮮海石斑魚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