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中心調查來自台灣「劣質豬油」事件的最新進展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繼續調查台灣「劣質豬油」事件。中心發言人今日(九月八日)表示,中心已根據《食物安全條例》(612章)賦予食環署署長的權力,要求可能受事件影響的商戶提交其食物的交易紀錄,以便追踪和封存本港可能受影響的食物,保障食物安全。
《食物安全條例》規定,任何經營食物進口/分銷業務的人須向食環署署長登記為食物進口商/食物分銷商。此外,任何人如在經營業務的過程中在香港進口、獲取或以批發方式供應食物,須備存為其供應食物和向其採購食物的商號的交易紀錄。食環署署長可查閱食物商備存的紀錄。
發言人說:「未有登記而經營食物進口或分銷業務即屬違法,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沒有遵從備存紀錄規定亦屬違法,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款一萬元及監禁三個月。條例亦賦予食環署署長權力,要求進口商及分銷商,必須提供入口或供應紀錄,否則即屬違法,最高罰則為罰款一萬元及監禁三個月。」
調查進展方面,發言人表示,中心今日再發現另一進口公司「合興食油(香港)有限公司」自今年初開始進口由「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強冠」)生產的一種精煉豬油。雖然該款精煉豬油,並非被台灣當局界定為被污染的「全統香豬油」,但中心為審慎起見,已要求該公司進行回收。中心除監督該公司的產品回收外,會抽取樣本作測試及將餘貨封存。
此外,一本地連鎖台灣食品店「八方雲集」採用的咖喱醬,可能曾添加被台灣當局界定為被污染的調味料。該連鎖食品店已自願停用和銷毀有關咖喱醬。
到目前為止,中心只發現「都會食品有限公司」曾進口其中一款被台灣當局點名的劣質豬油──「全統香豬油」。該公司報稱已完成回收受影響產品,有關產品亦已全數被中心封存。
發言人說:「中心已抽取高危和可能受污染的食物和豬油樣本就其苯並[a]芘、黃曲霉毒素及金屬雜質等含量進行測試。截至今日為止,四十個樣本的測試結果全部滿意。合格樣本包括豬油和十二款不同的食物。」
市民如欲掌握「劣質豬油」事件中的受影響食品名單,可留意本港及台灣當局所發布的有關資訊。
中心亦會繼續把調查所得的最新資料,通過新聞公報及中心網頁,適時向市民發布,以幫助了解是次事件的發展。中心所作的整體調查,仍然在繼續中。
完
2014年9月8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