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繼續積極跟進來自台灣「劣質豬油」事件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繼續積極跟進台灣「劣質豬油」事件。中心發言人今日(九月十一日)表示,有關刑事調查「金寶運有限公司」懷疑出口受污染豬油到台灣一事,中心會進一步擴大調查範圍;另外,中心會加強抽驗在本地出售的食用油,保障食用油安全。

發言人說:「中心一直有監察本港食用油的質素,確保食用油符合法例規定和適宜供人食用。在二○一三年,中心透過恆常食物監察計劃從不同層面共抽取了約四百五十個食用油樣本作化學測試,測試項目包括苯並[a]芘、 黃曲霉毒素、過氧化值及金屬雜質等,測試結果全部滿意,符合法例規定。鑑於公眾對食用油安全的關注,中心將於未來一年加強抽驗食用油,預計樣本的數目會較去年增加不少於百分之二十。」

此外,根據《食物業規例》,任何涉及配製食物出售供人在食物業處所以外地方進食的食物業,必須向食環署申領食物製造廠牌照。食環署會定期巡查有關處所,確保處所遵守牌照條件,並符合法例訂明的衞生標準。根據食環署的記錄,本港目前有九間領有食環署簽發牌照的食物製造廠,可處理或製造食用油,惟全部沒有從事生產供人食用豬油的業務。

食環署一直採取嚴厲執法行動,打擊無牌經營食物業。倘發現有人違規生產食用油,會嚴加取締。

另外,就台灣當局今日表示,香港輸入豬油以外的其他食用油品,須於進口時附有官方衞生證明文件,中心發言人表示,如接獲本地出口商的申請,會聯絡台灣當局,了解衞生證明文件的要求,提供相關服務。

發言人強調,根據台灣當局的資料,直至目前未有發現劣質豬油流入本港市場。市民如欲掌握「劣質豬油」事件中的受影響食品名單,可留意本港及台灣當局所發布的有關資訊。

中心會繼續就事件和台灣當局保持密切聯繫,亦會繼續把調查所得的最新資料,通過新聞公報及中心網頁,適時向市民發布,以幫助了解是次事件的發展。中心所作的整體調查,仍然在繼續中。



2014年9月11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