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中心呼籲業界立即停用和回收台灣「強冠」生產的各種豬油及其製品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繼續跟進台灣「劣質豬油」事件。中心發言人今日(九月十二日)表示,已經將「金寶運有限公司」(「金寶運」)懷疑出口受污染豬油到台灣的個案,轉介警方跟進。他同時呼籲業界立即停止進口、供應或出售台灣「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強冠」)於今年三月一日或之後生產的各種豬油或使用有關豬油製造的食物,並進行回收和封存。業界如有相關的貨品,應立即退回供應商。如有懷疑,亦應停售可能受影響的油品和食物,並聯絡中心跟進。
中心發言人表示,除早前已被台灣當局點名的劣質豬油「強冠全統香豬油/合將香豬油」外,台灣當局昨日將「強冠」生產的二十四種豬油產品(見中心網頁的轉載)亦列為懷疑受污染的產品。因應台灣當局最新的決定,中心將會諮詢法律意見,考慮運用《食物安全條例》賦予食環署署長的權力,禁止進口、供應和出售相關的豬油和用有關豬油製造的食物;命令回收該等豬油及食物;並根據中心指示的方式銷毀。待完成相關的程序後,中心會盡快作出公布和刊憲,以進一步保障本港的食用油安全和減少對公眾衞生造成危險的可能性。
此外,中心跟進調查「金寶運」時,發現該公司除了出口懷疑受污染豬油到台灣外,亦曾進口「強冠」的兩款豬油到本港。中心已聯絡「金寶運」的分銷商,追查有問題豬油的分銷情況。
發言人說:「中心今日下午接到台灣當局的通報,指香港有六間公司曾經從『強冠』進口懷疑受污染的豬油。該六間公司分別為『都會食品有限公司』、『大昌貿易行有限公司』、『維嘉食品有限公司』、『安得利香港餐飲有限公司』、『合興食油採購有限公司』和『金寶運有限公司』,與中心過去一個星期的調查結果完全吻合。」
除「金寶運」的調查工作仍在進行外,中心早前已經為審慎起見,要求另外五間公司回收可能受影響的產品。中心一直監督有關公司進行回收,並將餘貨封存。
調查工作外,中心會加強抽驗各地(包括台灣)進口的食用油,從監察的層面保障食用油安全。
市民如欲掌握「劣質豬油」事件中的受影響食品名單,可留意本港及台灣當局所發布的有關資訊。
中心會繼續就事件和台灣當局保持密切聯繫,亦會繼續把調查所得的最新資料,通過新聞公報及中心網頁,適時向市民發布,以幫助了解是次事件的發展。中心所作的整體調查,仍然在繼續中。
完
2014年9月12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