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中心呼籲市民停止食用兩款台灣冷凍食品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十月二十三日)呼籲市民停止食用兩款由台灣製造和進口的冷凍食品,因為有關產品使用了劣質豬油製造。業界如持有相關產品,應立即停止供應和回收有關產品。
台灣當局提供的產品資料如下︰
(一)產品名稱:「知心包」(Fish and cheese stuffing balls)
來源地:台灣
包裝:每包三公斤
有效日期:二○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製造商:尚冠冷凍食品有限公司
進口商:新永興食品有限公司
(二)產品名稱:「知心包」(Cheese fish buns)
來源地:台灣
包裝:每包三公斤
有效日期: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製造商:尚冠冷凍食品有限公司
進口商:新隆國際有限公司
中心發言人表示,中心今日接獲台灣有關當局的最新通報,指上述兩款食品以「正義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劣質豬油製造,共約五千四百公斤受影響的食品曾出口到香港。
他說:「中心已聯絡兩間涉事的入口商,得悉有關入口商已停售有關產品及正展開回收。中心會通知業界有關事件,確保有關產品沒有從其他渠道流入本港市場。
市民和業界如欲掌握「劣質豬油」事件中受影響的食品名單,可留意中心網頁的有關資訊(www.cfs.gov.hk/tc_chi/whatsnew/whatsnew_fst/whatsnew_fst_Substandard_Oil_Produced_in_Taiwan.html)。
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第54條的規定,所有在香港出售的食物,不論進口或本地生產,必須適合供人食用。若觸犯有關法例,可被判最高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而根據該《條例》第52條,任何人如售賣食物,而其性質、物質或品質與購買人所要求的食物所具有者不符,以致對購買人不利,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萬元及監禁三個月。
發言人表示,中心會繼續就事件與台灣當局密切聯繫,並適時採取適當的行動,確保食物安全。
完
2014年10月23日(星期四)